根据2010年6月15日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十章【日常制度】第十节 【接 待】第一百九十三条“对临时来队军人亲属的接待”中规定:
军务老兵不忽悠,为你详细解读军人亲属来队内务条令中对临时来队军人亲属的规定,只有短短200多字,但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往往会遇到这样一些情况:新兵入伍在新兵连时,父母能不能来队探望?士兵的对象(未婚妻)能不能来队探望?非直系亲属,如伯叔、姑舅、兄弟姐妹等来队探望怎么办?等等。这都是部队过去、现在和将来会遇到的问题。
先说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义务兵一般只涉及到父母和祖父母,极个别义务兵也有涉及到配偶和子女的;士官和军官,已婚和未婚是区别对待的;这里包含结婚后且家属已随军的军人,军属随军后,军人的亲友来访,由军人自行安排住家中或宾馆。
关于“临时”的时间和住宿,义务兵的父母、祖父母来队,可由部队安排留营住宿不超过7天;未婚士官和军官的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来队,一般可留营住宿10天。对已婚士官和军官,配偶来队留营住宿一般不超过45天,如需延长时间,总时间不得超过60天。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义务兵的父母、祖父母来队,最多住7天;对于士官和军官,不管未婚或已婚,都是区别对待的,因为有的士官和军官服役时间长,个人问题是亲属和部队领导共同关心的问题;对于已婚的士官和军官,两地分居生活,特别是孩子处于婴幼儿阶段,确实非常不容易,条令体现了人本关怀。
很多军人可能会问,军人的女(男)朋友想来队行不行?这个问题,条令上没有规定,需要部队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举个例子,你已经是大龄青年,女朋友家催婚,你因为任务在身回不去,女朋友不信,非要来队探望,没有哪个领导会直接否决的。平常遇到还有很多种情况,都是灵活处置,如果确实是非来不可,或非你回去不可,领导都会妥善处置的。当然,军人对象临时来队,一般不会安排留营住宿,也不会同意你出营同宿的。
一些军人的直系亲属身体不大好,自己不能来队,委托伯叔姑舅或兄弟姐妹来队探望,行不行?这是可以的,一般不能留营住宿,但按规定报领导同意,也会安排住宿的。还有一个问题,不少人问新兵连时,士兵亲属能否来队?条令里也查不到的,但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赞成士兵父母来部队探望,刚刚分别几天,孩子尚未适应部队,这时到部队探望,起不激励作用,相反会影响新兵的情绪。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部队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兵员队伍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部队管理也将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但是,军队就是军队,管理上不可能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也不可能让军人的亲属随时去“串门”。所以,作为军人也好,军人亲属也好,一方面,自己能克服的困难,尽量努力克服;另一方面,临时来队要服从部队管理,鼓励军人在军队建功立业,多为部队建设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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