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凌晨三点钟。
我一边翻着手机里的各种软件,一边悄悄地哭。
自从喜欢一个人以来,这种事就一直出现着,我无数次告诉自己不值得,就有无数次还是不死心地回头,张望,期待他多看我一眼。
再见,晚安!我不知道人的记忆可以持续多久。
以前我以为大概是几天,几周,如今我发现原来不仅是记忆,都是可以停留好几年的。
就像是刻入骨髓的毒。
我想,这想必是真的喜欢。我从来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够变成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那些聪明的,愚蠢的,试探的,自我放弃的,我都曾经很努力的尝试过。
依旧像以前的恋爱一样,无论多努力,最后都只是无能为力。
我想也许我真的应该放过自己了。但是我愿意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对方一个机会。
我记下一个故事,在故事结束之前,我能得到自己满意的回答,我愿意坚持这件不可为之。
如果没有,那真的可能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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