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境况十年前有过一次,从西安出发,先拜桥山人文初祖黄帝陵,然后走延安,观壶口,访枣园,体验革命之行。在崇山峻岭之间,脚踏黄土高原,老秦腔铿锵,信天游婉转,虽然贫瘠,但是有一种昂扬不屈,身体很累,但是有一种内心光华。
这种感觉丝丝融进血液灵魂,在读书时在工作中在面对周遭在独自一人时,会生成称为使命感的东西。
在政治话语里在集体语言中,使命感由于经常提及,其实很难掀起促动。它还要继续往前走,走进个体生命,成为私人化的东西,那么意义便不同了。
人是群居动物,灵魂只能独行。世俗中极为微芥,做一些不得不做的事,说一些不得不说的话,既然不是本愿,那么,既不以此为耻,当然也不以此为荣,所以也是轻松自在,心神不被奴役的。
在归途中回忆这两天看的书,鲁迅全集与吕氏春秋。
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讲到要有痛打落水狗的态度,不要姑息,打死老虎。时事中对于倒台的位高权重人物,即便蝼蚁之辈,也纷纷开始挖坟的挖坟,起底的起底,是否考虑几个月前的嘴脸呢?是否以动态的思维想一想,如何鉴别如何避免还会有那样的人那样的事呢?
吕氏在自知中讲偷钟的人,怕别人听见,于是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不解决实际矛盾,别人一时不了解其中矛盾,并不是说这种矛盾就会降低,就会消失。隐藏着含混着,是自欺欺人。
现在还有一个最为紧迫的是,推理逻辑的混乱。比如,假设一共有四个人参选两个职位,通过民主的方式推荐了三个,就叫他们ABC吧。然后开始集中,这时有两种可能,第一,集中权力的目标对象比如A吧在三者之中,于是集中的结果是AB或AC。
第二种可能是,集中权力的目标对象是D,于是集中的结果是AD或BD或CD。
前者,可以说成天衣无缝的是有原则的民主的。后者的民主也会被说成是有原则的:A或B或C不就是民主推选的吗?
可是,所有的原则,必须是能够经得起逆向讨论的。比如对于后者,即便完全取消民主,也会有ABC其中之一当选的,于是第二种情况是欺骗式民主。
原则的前提是,它要放在第一位的。放在第二位的原则,已经是没有原则。
例如秋天到来,十亩田地正是种麦子而不是种水稻的时侯。麦种充足而稻种够半亩,这时你任性地种水稻,当然是种不满的,其余的只有种小麦。从结果看,95%的土地是按照时令原则的嘛,这已经是很好的比例了吧,95%,还要怎样?
可是,即便是高达95%的符合,依然不能算作遵守原则。因为,不守原则的,也只能如此,也可以如此,也就得如此的。
这就是5%取消95%。
如此简单的道理,放到生活中似乎也是难以明白理解的。
原则的问题,是要看先后,而不是看多少。
当我们下次遇见关于原则的宣示时,也许可以问一句,如果无原则,又会是怎样的呢?大概也是这个样子吧。那么这所谓的原则,也就等于没有原则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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