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要决心要写些东西的时候,好像总是无从下笔,哪怕心里有很多想要抒发的。所以,很羡慕那些能写下长篇大论的文章的人。
记得初中的时候,很喜欢下午睡完午觉起来,在桌上放个杯子,就能写很久。其实,从来也没有想过睡午觉这个习惯会没有吧。是不是,人一开始习惯一些东西,后来就很难改。喜欢粤语歌,听到同一首歌用普通话演绎,就觉得很奇怪。eason的《不如不见》变成普通话版就是《好久不见》。
这样的人,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抱着不如不见的心态的,但总期待有一天能在街角的咖啡店能遇见,坐下来,喝杯东西,我惊讶你怎么也开始喝咖啡了,你惊讶我怎么不再露齿笑了,然后说着曾经的往事和恋爱的模样。
恋爱该是怎么的模样呢?是否应该是和你在一起才是对的模样。
后来,我才知道,喜欢就能在一起,不适合就能分开。我以为,喜欢就是拼了命能和一个人过一辈子,原来,恋爱并不是,只在乎在一起的时候有多快乐,不快乐就分开,好像也并没有错。所以,什么才是对的呢?可能,我也应该相信,那个人不是对的人吧,可我很想他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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