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的下午,我走进办公室,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女孩,她站在同事旁边办着手续。女孩看起来有些紧张,我走过去问是什么事情。同事告诉我女孩是上午盗窃案的受害人,通知她过来领被盗的财物。
我上午听说过这个案件:两个女孩在附近的工厂打工,一起租住在离工厂不远的居民楼里。这个叫丽的女孩早上起床发现,放在枕边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面有准备寄回老家给父亲看病的2500元现金,丽发现钱包不见后,大哭起来,寝室另一个女孩小芳不断的安慰。两人商量后,决定报警。案件速破,原来正是安慰丽的室友小芳,偷了她的钱包,将钱包藏在院内的厕所里。
我对这个叫做丽的女孩微微一笑,也许是因为办公室里出现了一个女民警,她放松了很多,开始主动说起话来。
“我不想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你们能不能把她放了,其实她很可怜的,被逼婚,现在要赶回去结婚呢,她不能坐牢。”丽说道。
“她触犯的是刑法,她的法律责任要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去起诉,由法院来判决,跟你个人追究不追究联系不大。但是她盗窃的财物数额不大,财物也追回来了。如果缴纳2000元保证金,我们对她取保候审,她就可以不用被羁押了。”
“我来帮她交保证金吧,她没钱。”
她的话让办公室的人都愣了一下,受害人肯为嫌疑人出钱出力的,还真不多见。
“她平时对我很好,只是一时犯了傻。”见我们都迟疑着,她赶紧解释。
“保证金要本人或者家属缴纳,如果你信任她,可以把钱借给她,让她写个借条。保证金由她自己缴纳,等她有了钱再还给你。不过,你把钱都拿出来了,你爸爸怎么看病啊?”
“我爸爸说已经借到钱了,等下个月我发了工资再寄给他。”
“她偷了你的钱,你就不怪她吗?”我终于忍不住问她。
“她平时不这样的,看着她坐牢我心里难受,会难受一辈子。”她朴实的话立刻感染了我,我便不再多说。
把2000元现金交给丽之前,她拨通了父亲的电话,大概意思是问父亲是不是真的借到钱了,之后又嘱咐父亲好好休息,不要为了省钱不肯吃药,最后还告诉父亲等过些时候她会再寄钱回家。
这个叫作丽的女孩,今年只有18岁,却懂事的让我心疼。
第二天晚上,我又在所里接待大厅看到了她,是专门过来为她的朋友求情的。我朝她微笑,她还认得,立刻站起来跟我说话,她不想她的朋友去坐牢,问我怎么才能帮助她的朋友。看着眼前单纯执着的女孩,我问自己能为她做点什么?
我没有办案经验,只是在我的认知里,有些情节轻微的案件是可以不起诉的,但具体怎么操作,我并不十分清楚。于是我打电话给领导,咨询有关案件不起诉的条件,看这个案件能不能争取不起诉,为了这个善良的女孩,叫作丽的女孩。
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案件是不可能不起诉的。但是受害人可以写一个“谅解书”附到卷宗里,作为法官从轻判决的参考,争取判个缓刑。丽表示愿意写一份“谅解书”,于是我找来笔,待她写完之后将这沉甸甸的一页慎重的附到卷宗里。
送她离开的时候夜色正浓,她挥手跟我告别,我对她微笑。因为我知道,我能做的只有微笑,以微笑传递暖意。看着她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黑夜之中,一种深刻的无力感攫住了我。作为一个警察,其实我能做的,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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