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本书,里面有很多话说的很有见地,仔细想想确实也是那么回事。抄录部分如下:
中国传统社会,或者说“旧社会"的最大特点是 “官本位"。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体系有三个层次:皇帝,官吏、人民。皇帝是统治者,人民是被统治者,但皇帝并不直接统治人民,而是通过“官吏"这个中间阶层来间接地统治人民。这样,介于统治者皇帝和被统治者人民之间的官吏,就有一个双重的身份:他在皇帝面前,是被统治者,是皇帝的仆人;而他在人民面前,又是统治者,是人民的主人。
中国旧社会的官,与世界各国的官相比,是非常不一样的,他们具有特别突出的双重身份,“即是仆人,又是主人"。官在皇帝面前的地位特别低,皇帝对官是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再不高兴起来,监禁、流放、杀头也都是一句话的事情,根本不需要任何法律,皇帝本身就是法律,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官对皇帝,只能小心翼翼的服侍,不能做让皇帝不高兴的事,更不能惹皇帝生气。惹皇帝生气本身就是一大罪过,叫做“冒犯罪",这完全是中国的国粹。在皇帝面前,官连人的最起码尊严都没有,虽说是仆人,连一般的仆人都不如,简直就是奴隶了。
相反,官在人民面前,地位又特别的高,被称为“官大人"或“官老爷"。在旧中国的官堂上,官对人民也是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官尽管没有随便杀头的权力,但是关监狱的权力还是有的。人民在官面前,只能唯唯诺诺,根本不能争辩,更不能反驳。一个“民"如果敢在一个“官"的面前批评他,那同样也是“冒犯罪",重责不饶。在人民面前,官的权力大得不得了,比主人对仆人的权力还要大。中国官吏的生活是“双重人格"的,他在皇帝面前,是一个匍伏在地、卑躬屈膝的仆人;他到了人民面前,又马上变成一个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主人。在外国人看来,中国官吏在这种极端的“双重人格"之下生活,应该会患重度的精神分裂症了,然而中国官吏对“双重人格"的身份都适应得很好,中国文化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前面说到,中国的官具有“双重人格",一方面要当好皇帝的仆人,一方面又要当好人民的主人。这样对于一个具体的官来说,不得不面临两个选择:第一选择是把重心放在“当好皇帝的仆人"上,把服侍好皇帝视为最重要的工作;第二选择是把重心放在“当好人民的主人"上,把为民请命,保护人民的利益视为最重要的工作。想当好“皇帝的仆人"的官吏,想方设法讨好皇帝的高兴,奉承谄媚,看皇帝的脸色说话,顺着皇帝的意思办事,这种人被称为“奸臣";想当好“人民的主人"的官吏,想方设法保护人民的利益,敢于为民请命,不怕惹皇帝生气,不怕激怒皇帝,甚至敢批评皇帝,这种人被称为“忠臣"。把谄媚讨好皇帝的人说成是坏人,是“奸臣",其实有点冤枉了,因为仆人的职责就是不能让主人生气,一天到晚惹主人生气的仆人,绝对是不合格的。从皇帝和官吏的主仆关系来讲,“忠臣"是不合格的仆人。
但从官吏和人民的关系来讲,“奸臣"又是不合格的人民主人。有些官吏只顾讨好皇帝,不顾人民的死活,引发民怨民愤。典型的例子是北宋时代,宋徽宗喜欢奇石,宰相蔡京为了迎合皇帝的喜好,从全国各地搜罗奇石,大搞“花石纲",引起民怨沸腾,引发宋江等农民起义。因此,人民对于那些只顾讨好皇帝,不顾人民的死活的“奸臣"是十分痛恨,而赞盼那些不讨好皇帝,敢于在皇帝面前为民请命的“忠臣"。
旧中国的体制下,皇帝通过官吏间接地统治人民,所以老百姓把皇帝看成是与自己无关的人,所谓“山高皇帝远"。老百姓对皇帝并没有感情,没有老百姓自发地为某个皇帝修建庙宇来纪念他,可是老百姓自发地为忠臣修建庙宇纪念他的例子就很多了。老百姓对直接管理和统治自己的“官",那是很有感情的,对公正廉洁的忠臣清官抱有热爱的感情,对贪赃枉法的奸臣贪官抱有痛恨的感情。
中国老百姓非常敬仰和崇拜忠臣,不仅为忠臣修建庙宇参拜,更有大量歌颂忠臣的文学作品,甚至在传统戏剧中,忠臣的角色涂成红脸,奸臣的角色涂成白脸,让观众一眼就分出忠臣和奸臣。但现实中的人,忠臣和奸臣绝不像“红脸"和“白脸"那么好区分,因为极端的忠臣和奸臣都是很少的,大部分人是介于忠臣和奸臣之间的“非忠非奸"之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