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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错过了也挺好的

最后错过了也挺好的

作者: 远寒生 | 来源:发表于2018-11-22 22:47 被阅读0次

    许萧萧跑完八百米,喉咙干的想要喷火,这时候多她想有人能够递给她一罐冰镇可乐,可是她知道当下有这遐想的力气还不如赶紧提着一口气到阴凉处好好歇息来得实在。她用手揩了揩额上的汗水,强撑着虚软的双腿走出了操场。

    这是她到天津的第二年,在一所三流学校上着所谓的冷门专业,因为性格比较沉静所以也没有什么广交的朋友。回去的路上,迎面走来的都是三五成群的学生,个个脸上洋溢着的无一不是青春的气息,偶尔有成对的情侣经过,或十指相扣走在浓荫密布的梧桐树下,或两两并肩坐在湖畔上的花廊底下,给湖里金色的锦鲤喂着鱼食,真是羡煞了凭实力从母胎单身至今的许萧萧。回到宿舍,空荡荡的,恍惚中还以为走错了宿舍,不过下一秒她便想起来了,今天是周六,本就四名成员的宿舍,其中三个舍友都是本市人,一到星期可不就剩她一个留守儿童了嘛。不过她已经习惯了这种一个人呆在房间里靠着泡面生活的日子。她收拾收拾洗了澡,头发还没有干透,她拿着毛巾擦着头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二十岁,皮肤水嫩,眉眼间带着三分英气,平日虽是素面朝天,自拍时用个美颜相随便美白一下还算过的去。

    有人说女孩一旦过了二十五岁,青春的气息便日渐稀薄了,如此一想倒叫她提前焦虑起来,过去跑一千米也不会感觉到气短,胸闷,现在两圈下来,整个人就像丢了半条命,她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提前进入衰老期。

    因为想要给杂志社投一篇稿子,她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穿上一件绸质的睡衣,这是两年前她用第一次往杂志社投稿子赚来的稿费给自己买的,上面印着樱桃小丸子的图案,因为被老妈疯狂吐槽太过幼稚,于是尘封在密码箱底并从老家带到了天津,偶尔想起来了才会找出来穿一次。

    那个密码箱是高三时用的,大一开学临时拿来装一些零散的东西,放在阳台的储物架上一直很少去动它,翻找睡衣的时候,许萧萧摸到最底层的的暗格里有一袋东西,手指下意识地一缩,像被什么东西突然扎到了似的。把箱子里的衣服放到一旁,缓缓拉开暗格子的拉链,原来是个透明的考试袋,里面装着一堆大大小小的纸张,有的还叠成了指甲盖大小,还有一根已经化掉的棒棒糖,只余下上面印着心型的包装袋用着铂金色的带子紧紧缠着,两块化了的巧克力,小时候经常吃的那种,一毛钱一个,还有一些用光了的笔芯和几张小餐馆发给的优惠卡。

    “还留着这些东西呢?”一个清丽的女声出现在身后。

    许萧萧略有一惊,心突突跳动着,扭过身,余薇背着包站在阳台进门的地方,她穿了一件白色的及膝裙子,白皙纤细的小腿完美的展露出来,脸上还是娃娃般甜腻的表情,一笑起来两只眼睛眯成一道线,好像从高中到现在,她的样子从来没有变过。

    “你寝室都不关门的吗?”余薇蹙起眉头说。

    许萧萧探头一瞧房门已经关上了,于是慌忙地收拾,将手里的东西往暗格子里胡乱一塞,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你怎么来啦?”

    “怎嘛?不欢迎啊?”余薇撇嘴说。

    “没有!没有!你能来我当然欢迎,一百个欢迎。”

    余薇大学也在天津上,经常有空了就来找许萧萧。许萧萧说着就着手将方才放在一边的衣服重新放回去,在盖上盖子之前,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着“愿许余冯三人友谊长存”的照片掉了出来。

    关于这张照片,要从2013年说起。

    许萧萧初学毕业后考上了当地县城里一所不错的高中,当然这个不错是相对的,与当时闻名的黄冈和后来居上的毛坦厂中学自然是比不得的。开学前因为家里有点事,所以晚到了学校两天,又好巧不巧分进了年级最可怕的班级,之所以说它可怕,全因了一个传说中酷爱收学生手机,砸学生手机,长相又“凶残”的人,就是她接下来的班主任,杨逍。当然不是金庸老先生笔下那个浪漫多情,亦正亦邪的杨逍。而是学生们面前那个不苟言笑,眼神如鹰一般的“酒鬼子”杨逍。说他酒鬼子倒不是指他酒量出奇,而是他总是顶着一张红扑扑的面孔,像喝醉酒一样,所以大家私下里都叫他酒鬼子。许萧萧一想到他当众砸手机的样子,就感觉浑身寒澹澹的,所以在他说出学生不能带手机入学校的那一刻,许萧萧就特别怂乖的把刚买的不到一个星期的新手机像16年前英国交出香港政权时那样庄重而肃穆的交出了手机的使用权,被送她来的徐妈妈带离了学校,其结果就是回到寝室看别人拿着手机征服“世界”而自己却像尚在进化的山顶洞人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类猿人生活。

    想来要好好学习的许萧萧初来时感觉跟这里的人和事都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因为是迟来了两天,好的床位早已被一抢而空,最后只有一个空上铺无人问津。夜里,许萧萧独自一人睡在摇晃的床板上,终是没忍住红了眼睛。一个星期后毅然决然要回了手机,跟在外地的许爸爸通了电话,本来一向自称坚强,从不人前落泪的许萧萧第一次在宿舍的楼道里面朝墙壁默默哭了起来,那时候在乡镇,像她那个年龄的孩子大多都是第一次离开家人独自到远地方求学,所以人人都在经历着同样难熬的时刻,所以即便看见有人哭涕也是习为普通的事。没有人会去嘲笑哭者的,但也因为刚开学,人人之间无不熟悉,所以也没有人会上前安慰,可就在她哭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时候,突然有人在她身后轻轻扯了扯她的衣角,许萧萧慌忙地抹掉脸上的眼泪,从臂弯里抬起头,却没有回身,只见身后伸过来一只五指纤细的手,将递来的半卷卫生纸全塞到许萧萧手里,她望着手里的东西微微有些愣怔。

    “快走吧,待会晚了就又打不到热水啦。”身后的又一个女生的声音响起,许萧萧迟疑转过身,只见晕黄的走廊里两个都穿着白T恤牛仔裤的女生快步的往前赶,不一会儿便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许萧萧对于这个地方的好感好像就是从那一次有所好转的,尽管她连那人的面都没瞧见,可那份温暖却留在了她的心里。

    往后的每天许萧萧都要被理化生弄得头昏脑涨,无论怎么努力还是弄不懂运动变速,画不对牛顿力学的受力图,化学公式也好像跟她作对,不是把公式符号记混,就是把一些化学反应弄得驴头不对马嘴,就连地理偶尔也会跑来凑个热闹,所以在第一次月考大军的压境下,许萧萧毫无意外的被八门功课碾压的尸骨无存,唯有语文在废墟一片中硬撑到底。一时间许萧萧被无情地钉在班级的耻辱柱上,成为她整个学生生涯中最为不堪回首的一段往事。那时迷茫的许萧萧一度怀疑起自己来,但当时性格慢热,留着学生头,一身灰姑娘气质的许萧萧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每日的身心煎熬。

    冬至的那天是周六,许萧萧起了个大早,大概是因为周六下午就可以回家,所以过于激动了些,那时高中生一周要上六天,从周一到周六,直到周六下午上完三节课后才能离校,周日下午六点再全部回校,这种上学制度至今还顽强活跃在学校的规章制度里。

    许萧萧到了餐厅发现偌大的餐厅里只稀散的坐了几个人,去刷卡付钱的时候才发现卡机上显示着余额不足的红色字样,当时付费是不受现金的,而且自己彼时也没带现金在身上,一时间窘迫万分。盛饭给许萧萧的是一个看起来最多五十来岁的妇女,一脸和气地跟她说先把面吃了,晚点刷卡也没什么。许萧萧端着那碗刚从热锅里捞出来的面别提有多感动,当即迅吃完那碗热干面然后急匆匆赶往教室,彼时的教学楼还处在一片漆黑的笼罩之下,班里也只来了不超过十个学生,她回到桌位上找到现钱,环顾四下,最后找到了正在低头看书的冯安笙。

    她与她并没有什么交集,唯一比别人多的就是说过一回话。

    教师里很安静,所以她轻步走过去,“你好。”她犹豫一秒才说。冯安笙听到声音,微微抬起头,粉嫩的小脸上露出浅浅的酒窝。许萧萧对酒窝这种东西最没有抵抗力的,不论男女。她记得初一时班上有个特别好看的男生,眉清目朗,关键是有一对很深的酒窝,每次只要他一对着她笑,她的心就不由自主地加快跳动的速度。许萧萧还未开口就看见冯安笙这么对着她微笑反倒有一丝的尴尬,可一想自己还欠着学校食堂的债务,便也顾不得尴不尴尬,说:“我能借你的饭卡刷一下吗?我的卡里忘记充钱了。”

    “好啊。”冯安笙爽快地从桌肚里拿出饭卡:“呐。”

    “谢谢。”许萧萧一面感激,一面从衣兜里掏出准备好的四块钱,说道:“我就刷一碗热干面,这是现钱。”冯安笙许是有些意外,眼神飞快眨了眨,只一瞬,然后微微一笑接了过去。

    “快去吧。待会人就多了。”冯安笙说。许萧萧点点头,没有说话。经过窗户时,她下意识朝窗里看去,冯安笙仍埋头看着书,齐刘海遮住了她垂下的明澈如秋波的眸子,巴掌大的脸半明半暗,可依旧隐约可见她嘴角微扬的弧度,仿佛她手里是一本绝世无比的好书,竟让人也忍不住好奇她到底在看些什么。

    后来的许萧萧多次在回忆的时候问过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这样一位女孩,她如此乖巧,她却如此叛逆;她如此活泼,她却如此安静;她如此温顺,她却如此固执……她想了很久,每次都没有结尾,像一条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路,直到后来一切都被时光打上了一个个灰黑色的烙印之后,她在一个温暖的午后独自吃着那碗早已不是当年滋味的热干面,忽然好像就明白了,也许就是她抬头看她的那次,她嘴角扬起的弧度再也没有在许萧萧的记忆中抹去。

    尽管学习催得都晕脑胀,光阴逃得死去活来,艰苦卓绝的高一上学期总算接近了尾声。整个高一年级都进入了选文选理的两难境地,白日在学校讨论不休,回到寝室更像是三堂会审,每个选择的理由都被作为呈堂供词一一说给堂下的各位看官听众。许萧萧喜欢文学,可最不喜欢哇哇背书,所以再三权衡之下,在别人还纠结在到底该往哪个火坑里跳时,许萧萧已经一早就做出了选择-选理!理由是喜欢生物,爱做实验,成绩不重要,重要是开心,这就是许萧萧,考虑问题总是这么简单粗暴且十有八九不经大脑。于是拼着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决心在距期末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始四下收网,要把全部精力都投放在啃物理那一根硬骨头上。

    少了选择,就少了许多烦心事,许萧萧坐在床上,看了眼对面床上围坐着正聊的如火如荼的几个人,继续翻阅着手里的那本莎士比亚的经典小说《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是否应默默的人手坎坷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愤然为敌,并将其克服……

    “安笙!”

    不知谁喊了一声,许萧萧惊了一下,缓缓抬起眼帘,入目处正看到冯安笙拿着洗脸盆从外面走进来,手里还拿着晾衣服剩下的两个蓝色衣架撑子。

    “怎么啦?”冯安笙问。

    方才喊她的正是她们的班长兼宿舍长何亚平,何亚平笑着说:“我们都在说选科的事,所以顺便问问你。”

    冯安笙想必也正为此纠结着,一听何亚平说起,两道浅淡的眉毛微蹙起来,模棱两可地说:“我,我应该是选理科吧。”

    许萧萧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何心里竟然有几丝失落,不由深望了眼靠着床柱的冯笙,哪成想冯安笙也在这时突然抬头朝她看去,头顶的灯覆落在冯安笙脸颊上,再配着那身粉色的睡裙上,可真像一个才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孩,单纯又可爱。许萧萧没料到她会忽然看向自己,神情中带着三分窘态,似笑非笑的抿了抿嘴,便低下头去了。

    时间回到2018年。

    许萧萧和余薇骑着脚踏车延着海边一路骑下去,已是下午五点钟的光景,远处的海水还在翻卷,一大朵一大朵雪样的浪花狠狠拍打着近滩上的谯石,发出一阵阵低沉而悠长的的滔滔声。余薇不停的用手拨弄着额前几丝扎不住的碎发。

    “还记得咱们一起在雪地里合影那次吗?要不是你突然咯吱我,我怎么会笑得那么丑。”侧脸的余薇五官显得精致而小巧。

    许萧萧沉默,专注骑车。

    “不过要说丑,安笙的那才叫丑到模糊呢,不过那时也真是开心,可咱们照的那些巨丑又搞怪的照片现在都没了,想想怪可惜的。”

    “有些东西没了就是没了,有什么可惜的。”许萧萧终于了开口。

    “我也就是这么一说。”

    “如果可以……”许萧萧停顿了几秒,“我宁愿没有过过那个冬天。”

    两个人继续骑着车,陷入了长长的沉默。骑了没多会儿,两人就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翻过马路就是一条热闹非凡的美食街,旁边和电影院,大商场连凑一起构成一个著名的购物新天地。

    太阳一天天东升西落,其间下过几场大雪,等到寒梅成串成串缀满枝头,高一下学期姗姗而至。许萧萧站在分班栏前回忆起当时在领到成绩单的那一刻,看到跟在物理后面鲜红色的58分,差点把一口老血喷在上面,想到为它消得人憔悴的那些日子,正应了曹雪芹著红楼时的心境:“一把心酸泪。”

    多么痛的领悟!

    “文科!谁也别拦我!”许萧萧魔怔地在心里呐喊,大手一挥,即定乾坤之势,从此剪断与物理两年半的感情线,开始了和政史地剪不断理还乱的漫漫修行路。那时她恍惚就明白了,其实决定一件事不过是头脑发热的事,与理智还真没什么太大关系。当然,前提是:就许萧萧而言。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还会在新班里再见到冯安笙,巧不巧还和她成了上下铺,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额,这样说好像怪怪的,可道理大同小异,总之就自然而然的熟络起来。和她俩走得近的还有一个人,就是余薇。三个人很快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去逛街,一起跑步,一起背课文。当时的TP小说才刚刚熬到春天,郭敬明的小时代电影正被依次搬上荧屏,学校里又掀起了一阵郭敬明小说热潮。许萧萧是个书迷,每次周末不管作业有多少,可谁也动摇不了她去新华书店看书这件事,每次在书店总会看到一些小女生捧着《小时代》或者《幻城》等看得津津有味,她总会不由自主想起那个黑漆漆的晨夜,白炽灯下那张干净清爽的笑容和那副低头看书时乖巧安静的模样。不久后她在书架上看到这样一个书名:《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初见时便被这寥寥八字给牵引住了目光,再往下看,入目处是三个端正小字写着“白落梅。”三个字,于是在那个明媚的下午她一口气将整本书读完了,书中描述的是民国大才女张爱玲传奇的一生,也就是从那本书起,许萧萧便彻底喜欢上了书中那个清冷孤傲的女子,并一发不可收拾,得空就找来张爱玲的小说来读,在写作上,文字也从郭敬明式的奢靡华丽转变成张爱玲式的犀利冷冽中去了。

    许萧萧还有个爱好就是喜欢摘抄,遇到喜欢的句子就收集下来,这大概也是她在写作上能够笑傲江湖的原因之一吧。那段痴迷张爱玲的日子里,她最喜欢的就是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一些生命中该遇上的人和要经历的事,不论时光的钟秒以怎样一种方式转动,最终都会遇到,也都躲不过。许萧萧觉得她和余薇,和冯安笙之间都是如此。一次聊天中,在余薇的提示下她才记起来眼前的这位好朋友原来就是那个高一开学时睡在她下铺的女生,只是因为她没住几天就搬了出去,所以许萧萧才对她没有什么印象,更让许萧萧没有想到的是近在眼前的冯安笙就是那个她一直在寻找的女孩。命运总习惯这样,以捉弄人为乐,你有时候绕了很多圈,才发现要寻遍天涯的人原来一直都在身边。许萧萧抱怨起来:“怎么每次我出糗都要被你们给撞上,这让我以后还怎么当你们的老大?”冯安笙和余薇立即学着《小时代》里林萧和宛如给顾里戴王冠的动作,弄得许萧萧哭笑不得。

    许萧萧有个从初中延续下来的外号,“萧哥。”,初中时候玩的好的都是“萧哥!萧哥!”叫着,后来连“萧”字也省掉了,直接称呼一声“哥!”,曾有一次夜自习课间,她和朋友一起上厕所,初中时的教学楼是不带卫生间的,要上厕所就得去那种大集体式的公厕,夜里厕所里面没有灯,只有进门处才有一顶昏黄的灯,光线幽暗,她们几个分开了,突然其中一个人喊了句“哥。”当时拥挤排队的人别提多惊讶了,慌忙四处张望,真以为女厕混进来一个“哥”呢。许萧萧躲在乌七八黑的人堆里吓的捂住嘴,生怕被人真当成男的给胖揍了一顿。这件乌龙可是在她的人生奇葩经历中又添上了浓重的一笔。本以为上了高中一切都能重新开始,可没想到这个外号被熟人一叫立即就传播开了,就这样“萧哥萧哥”的又被一直叫到了高中毕业。但是许萧萧喜欢别人这样叫她,感觉亲切无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称号最开始是她最好的朋友给取的,她们从小玩到大,亲密无间,可没想到初中没上完她的朋友就突然辍学了,后来俩人虽在qq上还有联系,可再也不像小时候上学时那么无话不谈,有时候发一句“最近好吗?”也要月余以后才可能受到收到一句“还好。”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话,再到后来许萧萧发出去的问候都石沉大海了。这也是许萧萧性格突然从活泼变得寡言少语的原因之一。

    直到遇到冯安笙,她第一见到她时,是在开学的第一次体育课上,当她一个人坐在乒乓球台发呆时,听到不远处传来徐徐的笑声,她抬头望去,一眼就看到一排白桦树荫下站着的安笙,白衬衣,牛仔裤,笑容清甜,眉目疏朗,许萧萧头次觉得原来白衣配牛仔裤是这么好看,彼时的她从未那么穿过,家里人都把她当男孩子一样,每天穿的要么是运动装,要么就是休闲装。她看着她,羡慕的其实还有她被人群簇拥的热闹,像一个被所有人宠爱着的小孩,那时的她就已经是她小小世界里的一道光了,她喜欢看她的笑容,有着深深的酒窝和美丽的虎牙,喜欢听她的笑声,总是不掺杂任何东西,像山涧缓缓流淌的流水,纯粹而轻快。能和她成为朋友是她每次即便深思熟量后也觉得是件太幸运的事。

    分班后许萧萧在文科领域算是找回了几分在学习上丢掉的尊严,她们三人中成绩最好的是余薇,其次是她,最后是安笙,许萧萧其他功课还好,就是英语成绩简直差到了姥姥家去了,单词认不得多少,阅读翻译磕磕绊绊,作文全靠汉译英,可她却总在作文这一块自信满满,每次写完作文都有一种“这简直不要太好!”的膨胀感,觉得怎么读都流畅通透,只有当成绩单发下来之后,她在作文一栏看到满目疮痍的红墨水和那赫然醒目的个位数字,她才从作文天才的大梦中清醒过来,反复不觉。许萧萧扭头看了眼坐在她身后的余薇,干净整洁的卷头明明白白用“朱笔御批。”的三位数字,这让许萧萧陷入了对英语这门学科莫名的恐慌,原本停消的进取心又重新燃起来,她暗下决心,要跟余薇比一次,就比作文成绩。

    冯安笙知道她这一想法,倒是没像八点钟偶像剧里演的那样浮夸大叫:“你疯啦吧!”或“哦哦!好棒!”。而是心平气和跟她说:“好是好,可为什么非要比作文成绩呢?”

    许萧萧没有说话,除了作文她还有别的地方的自信吗?

    许萧萧的初级战术很低级,单词不会就抱着一部厚厚的星火英语词典来背,从首字母A开始,一整套A的英文单词背完后,头脑里都是二十六个字母轮番打架,论单挑还行,勉强能凑准几个,组成一个小众队,可一旦群殴起来,就真成了一团浆糊,谁也不识得谁,见谁都组队,见谁都厮杀,结果勉强应付了阅读理解,到了作文下笔时手指头就开始打颤,诸如到底是拼abh还是ach相互较量,僵持不下,一场考试下来足足拔掉了三四根头发,这让一向是英语菜鸟的许萧萧直呼:“要老娘的命啊!”但立下的军令状就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只好硬着头皮坚持背到了C,每天夜里陪她背单词的就是安笙,安笙在背单词上要比许萧萧积极,一上了床就打开床头的小台灯嘟嘟囔囔起来,声音控制的很低,低到只有许萧萧用心听才能勉强听得见。有时候想要偷个懒,就会听她读,听不清楚的就靠猜,因为她开始背的比她早,所以还有些浅薄的印象。

    安笙的灯是暖色灯,晕黄色的光从床头映照下来,时常在恍惚的错觉中以为那是黄昏时天边的太阳余晖,她最喜欢晨时的朝霞和傍晚时分的日落,因此,即便她知道这样的学习方法太LOW了,也还是一直坚持,坚持读到了F。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慢慢的她觉得自己变了。变得越发不自信,越发觉得自己不够好。安笙是人缘特别特别好的人,班里的同学甚至老师都喜欢她,可许萧萧呢,跟安笙走在一起就是一个小透明,路上遇到同学安笙总是跟人主动打招呼,许萧萧以前也会这么做,可不知道为什么和安笙一起的时候她就不愿意做这些事,以前的许萧萧,喜欢乐于助人,也喜欢广交朋友,可是这一切在遇到安笙之后,都不一样了,她变得封闭起来。在她意识里好像除安笙之外的人都太不完美,包括她自己。她恐慌起来,却又无法说服自己,直到有一次她说:“安笙,你知道嘛,因为你我居然想变得坏一点,再坏一点。”

    安笙以为她又跟她开玩笑,迟疑了一下:“为什么呀?”许萧萧抽着鼻子说:“因为你太好了,而我太不好了,我觉得我越来越配不上你的好。”

    安笙一脸错愕,脸上的酒窝渐渐消失,眼睛里的清澈好像蒙了一层灰,让人看着心疼。

    夜自习课上,学生都在校对数学试卷的答案,许萧萧收到余安递给的字条,打开了一看,上面是用红笔写下的字:“你在我心里才是最好的。安笙。”许萧萧在看完字条后没出息的哭了,吓得许萧萧的男同桌陈帅还以为她是因为受不了数学考试的打击,一个劲的在旁安慰和劝导。

    “哥,别哭,有小弟陪你呢,你看你这做的不是挺好的嘛。”陈帅举着许萧萧的卷子边数边说:“你看你这十二道选择题还对了五个,将近二分之一的命中率呢,我才蒙对了四个,哎!”

    许萧萧一听陈帅蒙都能蒙对四个,而自己的五个选择题还是靠着绞尽脑汁才拿到手的分数,情绪一下子就真转到数学试卷上,哭得反倒更凶了,余薇也在后面不停的递纸安慰,”“没事,没事,一次考试代表不了什么的。下次考好一样的。”

    许萧萧边哭边嘟囔不清地说:“下次?下次还能对五个吗?”

    “能啊。”陈帅自信满怀,好像他是出卷人一样,“大不了我下次全蒙C,保证让你对的比我多。”许萧萧本来哭成了泪人,听到这话却绷不住笑了。

    “有你这样安慰人的嘛。”许萧萧捶着陈帅哭笑不得。

    夜晚的操场跑步的人很多,她们三人在塑胶跑道上慢慢散着步,都沉默着,半天后还是余薇开了口,“你们俩到底怎么啦?干嘛都不说话?”

    “你,生她气了?”余薇侧脸看向许萧萧。许萧萧将头偏到一边。

    “那,是你生她的气了?”余薇又看向安笙。安笙摇摇头,片刻之后,说:“我没有。”余薇笑了笑,说:“那就是某人生气喽,生气的人一般都需要单独一个人冷静,安笙要不咱们先回去吧,好让她自个发泄发泄。”说着就要拉着冯安笙走,许萧萧忙拉住安笙:“谁说我生气了。”她就势倚靠在安笙的肩膀上:“我们好着呢,是吧,安笙?”安笙见她真的消了气,脸上的难过之色一扫而尽,附声道:“没错。”

    “哦。”余薇环着胳膊一副看戏的表情。夜里许萧萧躺在床上,注视着头顶的灯光,给安笙发了消息:“谢谢你。”

    安笙:“谢我?”

    许萧萧:“我知道今天的话一定让你难受了,其实我是怕,怕有一天你会遇到比我更好的朋友之后,就不会在乎我了,我也焦虑自己像一个小透明,你那么好,我真觉得你像天使一样,而我却庸俗多疑,这样的我在你身边觉得自卑,我……我是不是不配做你的好朋友?”

    消息发出去好一阵也没受到回复,头顶上方的灯也关了,她想着估计是她困得睡了,正当她也准备放下手机睡觉时,手机却在掌心震动起来,她打开来看,“你怎么会那么想呢,在我眼里你是很好很好的人,而且我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我也有自私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我不是天使,你也不要当天使,我们就当最普通平凡的人,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吧。”

    那时的她真的感动于这些话,也真的相信了这些话一旦说了出去就是一辈子都不会动摇的誓言。可那时的她怎么会知道之后的日子里会出现另一个女孩子,不费吹灰之力轻易就将她两个最好的朋友夺去了。那个人就是李萱萱。

    老师和家长最担心的就是学生会早恋的问题,其实无非是怕恋爱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其实每个孩子在学生时代能影响他们学习的因素太多太多了,他们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人,那就是朋友。大多数人在没有爱情的年岁里,往往能伤害和被伤害的人就是一直陪在身边的人。高中阶段的孩子不会再幼稚地讲“你不许跟她玩”这样直白的话,但是会比少年时期的感情更难应付。

    人越长大遇到对的人的机会反而变少了,能敞开心扉去真正接纳一个人的次数也越发少了,一旦碰到了那个人,难免会有些私心,不再希望她在乎的人还成为中央空调似的人,而是争想做对方修饰前头加上“最”的那一个,最好的,!最重要的!即便是最后分开了,也不甘心到想做那个最难忘的!可是最后回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也许当初喜欢和被吸引的就是她对所有人的善良。

    许萧萧认识李萱萱还是因为余薇,她俩开学时做的同桌,余薇那个时候刚好跟她理科班的朋友闹了矛盾,所以两个人就经常放了学一起去食堂打饭,就这样建立起了友谊。后来重新分了位子,可李萱萱依旧找余薇一起吃饭,所以整个高中下来,余薇从来没有单独和许萧萧,安笙一起吃过饭,这让作为余薇朋友的许萧萧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在这期间冯安笙和李萱萱也走得越来越近,每次她们在食堂碰面,李萱萱都会跟安笙打招呼,然后拉着她一起坐,但却从来不跟许萧萧打招呼,好一副“我是正主”的样子。安笙和许萱萱走得近一开始也是因为学习,李萱萱当时的成绩很不错,是班里的前五名,最大的优势就是英语贼好,每次考试都是一百二十分左右,当许萧萧抱怨试卷出的太变态的时候,人家也能面不改色地稳稳考出三位数来,实力实在不可小觑。冯安笙起初坐在李萱萱的后面,很快就玩在一起了,后来两人就以学习为由一起去找班主任请求将她俩调到了一位,坐了同桌。

    学生时代的友谊大多都是从同桌开始。

    食堂里,许萧萧看着冯安笙和李萱萱面对面吃饭时你一句我一句的场景,心里不知有多难受,安笙哪都好,最大的缺点就是不懂得体谅和照顾朋友,她从来不会注意到许萧萧被晾在一旁的尴尬,懂她的只有余薇,余薇的心思敏感,善于观察,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会找话题跟她说话,可正因为如此,许萧萧的心里才会更难过。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爱“计较”,一千个人的好永远也比不上那一个人的好。这种意识不分爱情,友情亦复如是。许萧萧总是自我安慰:“她们只同桌而已,她才是她的朋友,最好的朋友。”

    一个人太在乎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变得头脑简单,却也特别较真,只是一个称呼的不同,就会多出许多烦恼亦或则许多欢喜。许萧萧后来想如果当初冯安笙亲口跟她说过那句自白,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三人友谊变成四人纠葛了。

    两人第一次闹别扭就是因为李萱萱,那天许萧萧本就心情不好,可安笙非但不关心她,反而一直在她面前提李萱萱,许萧萧实在烦了,就生气地说自己不喜欢李萱萱,两人一连冷战好几天,尽管有余薇这个和事老在也没能化解她俩之间的冷战,直到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下来,余薇借着出去打雪仗把两人拉到一起,余薇提议这是她们成为朋友以来一起过的第一个初雪,要一起拍照留念,许萧萧本来就喜欢下雪天,被余薇这么一说也心动起来,再加上安笙先开了口,自己也就顺着台阶下了,三人在雪夜里疯狂拍照,团雪球,手拉手滑雪,玩得不亦乐乎。那些不好的事都抛在雪地里,留下的只有那个白雪飘飘的冬夜。

    转眼上了高二,许萧萧和余薇坐在一起,冯安笙还和李萱萱做同桌,课业压力越来越重,她们几个成绩都有很大进步,尤其是安笙已经可以保持在班级前十名以内。李萱萱也成功打入了她们三个人中间,食堂里是她和余薇一起吃饭,教室里是她和安笙一起讨论学习,做功课,许萧萧越来越像一个外人,一个被李萱萱轻易就挤出去的外人。孤独如她,寡言如她,身处在最好的朋友面前却从未感觉到朋友半点重视。那时候她特别羡慕班上一对好朋友,只要有东西就一定要分享给对方,记得有一次许萧萧拿着刚撕开的卫龙辣条递给其中一个,她谢着拿了一根,然后笑着说:“我能不能给她也拿一根,她最喜欢吃辣的啦。”许萧萧忙点头答应并示意她多拿几根,她就坐在后面看着她拿着辣条坐在座位上侧脸看着教室的门等着朋友回来,把辣条递给她。许萧萧看着眼前的一幕扭头看向安笙,目光中却是她和李萱萱正说笑嬉闹的画面,她突然想起不知是从何时起,她和安笙很少再那样开怀大笑了。放了学后的操场再没有昔日三人相互挽着胳膊的影子,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跑步,一个人来回的走圈子,一个人心里有多大委屈和难受也得忍着。

    高二就在紧张的学习和紧张的关系中接近了尾声。高三生因为要搬到老校区去,所以在高二结束时学校就要求她们那些准高三生将所有东西都搬离现在的校区,她们因为都报了暑假补习班,所以就把东西用车子运到安排补习的学校宿舍,余薇因为要帮她闺蜜一起搬东西,所以就提前走了,留下许萧萧和冯安笙两个人相依为命,许萧萧一袋子一袋子往楼下提东西,然后找车子等把一切安排妥当两个人才回学校,打算在学校住一晚,第二天赶早坐车回家。许萧萧本来和安笙已经约好了晚上一起去逛街,还提前跟余薇打过招呼,可是余薇得陪闺蜜一起挑礼物所以去不了,许萧萧理解,所以就只约了安笙,她回来后发消息说站在操场等她,结果足足在风口上登了将近一个时辰,没有收到安笙的回复也没有接到电话,正当她准备拐回寝室去找安笙时,却见安笙和李萱萱笑着迎面走来,两人一手拎着一个大包的包角。

    “你怎么在这啊?”安笙一脸疑惑地问许萧萧。

    许萧萧压着心中的怒火,问:“我给你发消息你没收到?”

    “我……”

    “安笙咱快走吧,晚了就没车了。”李萱萱往她那边拽了拽包,催促着说。安笙看了眼许萧萧面色铁青的脸,稍稍有些迟疑。

    “快点儿!”李萱萱道。

    “好。”

    许萧萧听了立马提脚就往寝室方向走了。

    生活不是电视剧,尽管也充满着数不清的狗血,可跟电视剧比起来还是残酷多于温暖的转折,就比如许萧萧被放鸽子愤然离去,冯安笙却照旧跟李萱萱提着东西离开。许萧萧回到寝室,空荡荡的,只有薄薄的被子扑在床板上用来应付在这里生活的最后一夜,她坐在床沿边上,怔怔地看着空旷的四壁,那些昔日贴着各种明星海报的东西和挂钩小灯泡统统都不见了,空荡的一如初来时的样子,她忽然有一种错觉,好像在这生活的两年也像是梦了一场,她仔仔细细回忆着那梦里的场景,她们挤在一张床上洗脚,一起每天早上争着照洗漱台前的镜子,一起温在被窝里追《匆匆那年》,《恶作剧之吻》《最美的时光》,那时《古剑奇谭》还没有首播,许萧萧当时最喜欢的是不老男神钟汉良,每次都要拉着她俩看慕容四少军装出场的一幕,乐此不疲,她们还一起省钱买杂志,手机丢了的那次她俩抱着她不停的安慰,其实她不是心疼手机,而是心疼那些定格在手机里的那些回忆,包括在雪地里拍的那些合影。安笙安慰她说大不了明年初雪咱们再多拍一点,那时谁都没有想到那样美丽的画面虽不是今生第一见过,竟也是她们一起最后一次的拥有,此后年年初雪都会有,可一起看雪的人却再难凑齐。

    安笙送走李萱萱回来的路上碰到了逛街回来的余薇,俩人一起回的宿舍,余薇见情绪如此消沉的许萧萧有些心疼,她还记得她走时她脸上洋溢着的明媚笑容,没想到转眼间就变了,她在外面得知消息的始末后也觉得这次是安笙做的不对,连她都记得晚上要逛街的事,安笙却忘的一干二净,而且帮的又是李萱萱,她怎会不生气。余薇犹豫几秒正想着要如何开口才不至于让问题变得更糟,这时许萧萧却霍地一下站了起来,走到安笙面前:“我给你发消息你看没看?”

    安笙一副做错了事应有的表情,点点头。“那为什么不回我?让我跟个傻子似的等你将近一个时辰。”

    “我,我当时在帮李萱萱收拾东西,她东西得运回家,晚了就没车了……”

    “照你这意思是我活该了,就她的事重要,我的时间就不值钱,她没有朋友吗?你是她什么人至于事事都找你吗!”

    “我……”

    余薇劝道:“她这次也不是故意的……”

    话还没说完,就被许萧萧生气的打断,说:“还有你,每次我俩闹别扭,你从来不选择站在我这边,每次!我只要和她生气,我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人,而你们三个却能有说有笑地玩,我真不知道在你俩心里到底谁才是朋友!”许萧萧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就跑了出去,安笙和余薇有没有找过她,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很狼狈地逃走了。因为放假的缘故,夜里的街巷来来往往都是学生,许萧萧漫无目的走着,不知道要往哪里走,也不知道她除了学校还能去哪,其实她明白兜兜转转一番后她还是要回去,没出息的,却又无可奈何。她沿着广场的台阶从左走到右,再从右走到左,七八趟后终是累了,一屁股坐在水泥石阶上再不想动弹。直到寝室快宵禁了她才会去,默默洗漱,躺进被窝,没有安慰,也没有只言片语。很多人都以为生气的时候沉默可以避免一场争吵,时间可以消减一切不愉快,却不知这世上有时最可怕的并不是面红耳赤的你争我吵,而是波澜不惊的冷暴力。许萧萧凡事压不住心里,所以当她脾气上来的时候,经常会言语冲动,冯安笙却截然相反,她对付别人就是沉默,这种人外表看似软弱,其实往往在感情中却是最厉害的那个。谁知道呢,但许萧萧知道,她很久就常听人说,在感情上谁先开口谁就输了。许萧萧注定了一败涂地。

    没出息的许萧萧在冷暴力的第三天,也就是补习课开课的那天,选择再一次妥协了。那天她老早到了地点,替她和安笙占好了位置,看了时间已经快八点钟,教室里的同学都来的差不多,虽然有些是别班的新面孔,但大部分都是本班学生,所以班里气氛并不算冷清,许萧萧左右等不到安笙有些急了,主动发了信息,又担心她找不到班就跑到楼下去迎,拉着她回了教室,还没等她开口说坐哪,她已经径直朝班里走去,许萧萧看着她向正跟她招手的李萱萱走去,她毫不掩饰地对着李萱萱狠狠瞥了一眼,李萱萱也看到了她,嘴角好似轻蔑的一笑。李萱萱是知道她已经给安笙占位的,因为当时她和余薇都在班里,许萱萱选的座位就在许萧萧选的后面,所以她故意当着她的面让她难堪?许萧萧愣愣地被安笙拉过去坐,四人同排,安笙挨着李萱萱坐,她和余薇坐在两侧,这样的情况没两天,许萧萧就默默退班了,安笙问她是不是生气了,她没有回答,只是说自己不喜欢补课,还是想去玩。

    高三的安笙已经超过了李萱萱,成为她们四个里学习最好的一个,尽管许萧萧从不愿意将李萱萱划分在她们三个一起,可她知道李萱萱已经像张狗皮膏药似的贴着她俩不放,她不是没想过跟她和平相处,可李萱萱也好像看不顺眼她一样,对她的示好不当一回事,几次都是热脸贴冷屁股,许萧萧第一次为了她俩让自己尊严尽失,于是她在心里更讨厌这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可这些她却无人可说,余薇面前说不得,安笙面前更说不得,李萱萱在她们面前的善良理性的一面不会有任何损失,可她却会被当作无理取闹,或许还会为此吵起来,她已经不想再有争吵了,从李萱萱出现起,她们的友谊就被生气争吵搅的一团糟。

    在高三所以的一切都好像在不经不觉中被上帝重新洗牌了,成绩是然,感情亦然,高三的许萧萧看到她曾经最羡慕的一对朋友也有了争吵,还有她曾以为即使分分合合十几次的那对情侣也彻底分了手,彼此相见互抛白眼,面目可憎。而她呢,许萧萧觉得天在捉弄她,一场感情长跑尽管路那么难,她也在咬牙坚持了,可安笙却先喊累了,在她以为她们还像以前一样,只要安笙先朝她伸手,她就会一如既往没出息地牵住她的手,可安笙却对旁人说:“随她吧。”后来两人不知因为什么又吵起来了,那次大吵之后冯笙递出了绝交信,许萧萧记得很清楚,她是一边掉眼泪一边读完了那封足足写满两页纸的信,冲动的许萧萧拿出了小刀偷偷在自己的手腕上轻轻的一下一下的划去,幸好被余薇发现及时,伤口不是太深,却也一直在往外渗着血,也许是余薇告诉了冯笙,也许安笙是怕她真的做傻事,于是在第二天夜里安笙就向她请求和好,许萧萧蹲在地上哭得涕不成声,哽咽回道:“我一直都没变过,只要你回头,我总在那里的。”

    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话只有情侣之间才会说,其实不是,并不是所有人一旦遇到爱情就变得诗意了,只要遇到的是自己真正在乎的人,那些直白表达感情的话就脱口而出了。

    和好没多久,却是更大的决裂。一段感情一旦出现问题,就不会再如从前一般。

    从那以后安笙失去了许萧萧这样一位凡事以她为先,以她为重的人,许萧萧也彻底失去了那个她一直当作天使的人。

    安笙没有了许萧萧好友李萱萱,可许萧萧没有了天使,好像就真的什么都做不了了,她上课跑神,下课睡觉,每天浑浑噩噩,成绩一落千丈,班主任找她谈话,其他任课老师也轮番找她谈话。那段日子许萧萧感觉一下子好像又回到了高一,那个糟糕透顶的半学期,只是再不会出现一个愿意在她失意或痛苦的时候递给她一张纸的人了。第一次百校大联考后,班主任出了一个策略,按着成绩的先后自主选择自己的座位,许萧萧选择了最后一排的一个位子,而冯安笙,余薇和李萱萱毫无意外的选择坐在了一起,当时的座位是按着二三二的模式划分的,两边是两个人同坐,中间是三个人同坐。

    这还不是对许萧萧最大的打击,冯笙搬出她们宿舍的那晚才是。一直压抑情绪的许萧萧彻底失控了,她又一个人跑了出去,可是这次她却跑不远,门卫大爷挨个查出入证件,她徘徊在教室楼梯口,那里也已经落了锁,错过寝室宵禁的时间她连宿舍也回不去,那时已经是深冬,她出来的时候只穿了一件大衣,站在宿舍大楼下盼望有人能给她开门,宿管阿姨住在二楼,一楼是不住人的,所以根本不会有人下到一楼来,她又不敢喊,怕被抓住误以为她偷着上网回来,实在没有办法就偷溜到教学楼一层的一间教室里躲着,那是学校特地给走读生提供吃饭的地方,平时不落锁,进去都是一排排空桌子和隐约的饭菜味。她又不敢开灯,房里房外都是乌七八黑的,她又怕又冷又难受,那一夜,他坐在桌子上靠着窗户,看着学校围墙外面的住家户,依稀可见高楼的轮廓,数着天上的星星,一遍一遍。后来的许萧萧好像对寒冷真的免疫了,也许是那次彻骨的寒夜冰冷到骨髓里去了,所以再冷的冬天她也觉察不出有多冷了。

    冰激凌店里。

    “当时你不是最讨厌李萱萱的吗,为什么在她和我们闹矛盾的时候,你还主动帮她?”余薇站在许萧萧身边,问她。

    “你喜欢原味还是抹茶味?”正在挑口味的许萧萧没有时间回答她的问题。

    “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所做的都是为了我和安笙,你担心那些负面情绪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余薇自顾自地说。

    “抹茶味吧,我记得你喜欢这种口味的。”

    余薇无奈冲她笑笑,“你啊,什么时候学会了装聋作哑这门技术啦?”

    许萧萧付了钱,把一支抹茶冰激凌递到余薇手里,自个忙先在自己的原味冰激凌上抿了一口,才侧着头对余安薇说:“我倒也想问问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啰嗦?”余薇努努嘴,不当一回事。许萧萧沉默地吃着冰激凌,吃完了才又说:“我看过一条网友的微薄,上面说,任何事情都是经不起推敲的,一旦讲究个因果所以来,也许就是另外一种表象了。”

    余薇显然没有听懂。

    那时的许萧萧那时也不懂,她只知道冯安笙是第一个给过她温暖的人,她必须要陪着她不论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她不止一次想过要做自己,但如果在最好的年华里,放弃了一个这么单纯善良的人,那就是对自己的青春年少留有遗憾,她宁愿在一段真正的感情里摔得头破血流,至少在未来的某年,她能无愧地说:“哥是有过真挚友情的人”

    尽管要在“有过”前面加上“曾经”二字。

    拐过弯,就听到商场外正放着郁可唯的《时间煮雨》,许萧萧放缓了脚步,当听到“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的时候,鼻子传来一阵难惹的酸涩,许萧萧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歌声飘荡在整个商场的上空,路边的霓虹灯已经亮起来了,极远处的几十层高的大厦,数百扇明窗,像夜幕下亮闪闪的星星,晚风终于吹走了白日的燥热,许萧萧长至腰间的乌发被吹得飘飞,轻扬复落。

    她抬起头,望着耸立在眼前的大厦,那里的楼顶要比学校宿舍楼的高出几倍,她在恍惚的错觉中看到十八岁的自己又站在了楼栏边上,那晚的风像极了数百把锋利的刀刃,一刀一刀划在她的脸上,乌发遮住了她大半张脸,她蜷缩着身子,嘴里唱的也是这首歌,一遍又一遍,带着心碎裂的声音,像是在和这世间的一切做道别……

    那段记忆要怎样才能抹去呢?

    如果有一个储存记忆的时间仓,能把大脑里各种记忆分门别类进行储藏,等到年华老去,生命剩下最后几分钟的时候再拿出来过一遍,完成生命一个轮回,最后什么也不带走,什么也不留下,来世再重新开始,这样该有多好。

    四周明白如昼,街上人来人去,就在这时从她们身后走过去三个背着书包的学生,从衣着打扮看大概只有十五六岁,胳膊挽着胳膊,宽大的书包带显得她们的肩膀瘦窄单薄,她们渐渐远去,伴着依稀清脆的欢笑像是在赶赴一场名为青春的盛宴。

    夜色下,许萧萧悠悠望着一个又一个经过的背影,她想起十七岁时的安笙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我最擅长的就是看人的背影,只看背影我就能认出她是谁?”

    那时许萧萧问她如果有一天彼此走散了,她会不会也能在人群中找到她?安笙斩钉截铁地说:“会!”

    也许她真的能在千万人之中再次认出她的背影来,但却不会再上前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冯安笙没有那种勇气,许萧萧也没有了。

    每个人的青春其实都像一首动人的歌,欢快的,悲伤的,无奈的,惋惜的,残酷的,要想唱出这其中的快乐或遗憾,岂是一段音律可以表达尽的。只是那时候的我们以为只要说句永远是朋友或者永远在一起,就真的可以走到最后,后来才发现,这世上所谓的永远不过是海市蜃楼,也许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就决定了永远的长度,我们那时以为自己之所以会在青春里做了逃兵,是因为其间乱入的那些不可预期的人或者事,其实时间才是永恒的敌人,它给人联系和了解,也给人疏远和分离,它能让天南地北毫无相关的两人相遇,也能给近在咫尺相互依靠的两人最长的距离。

    只是当我们明白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回那个能陪你奔跑,陪你哭笑,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动你一忧一喜的人。

    离开冯安笙之后的许萧萧,再没有对一个人百分之百的付出,而是顺其自然地跟身边的人相处,有人陪伴的时候一起去逛逛街,看看电影,没人陪伴的时候也能独自去旅行游玩,不再对任何人有所依赖,也就不会因为感情去纠结受伤,生活平静而多彩。也慢慢懂得了,最好的感情,就是平淡的相处,你知道朋友就在那里,即便她不能时时刻刻陪在身边,可你也觉得踏实。

    有些人,最后错过了也挺好的,如果一直在一起,说不定还会有数之不尽的烦恼,彼此或许连回忆曾经美好的一点念想也没有了。

    既然相离,那就彼此不见,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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