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春以来,春暖花开,好友结对出游本是常见的事情,可最近看到一则新闻,张某出游带上了好友王某,谁知途中王某开车过程中因过度劳累诱发脑溢血,花费医药费26万,王某起诉张某索赔,最终法院判处因王某提的“帮工行为”证据不足,张某补偿王某医疗费1.3万,两位好友因此反目成仇。

过年过节,同学同事聚聚,难免遇到熟人搭车的情况,很多时候出于人情,“老司机”们并未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有足够的预估,导致好心办成了坏事,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肿么办呢?我们从一个案例说起。
家住南京的傅亮和李强是相识多年的好友,毕业后也都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但因工作原因,尽管他们住在同一城市,但却很少有机会见面。趁着今年春节,他们约好带上家人一同开车自驾前往上海迪斯尼乐园游玩。
傅亮家新换了一辆7座SUV,两家便商量一行6人同坐傅亮开的新车出发,一路上大家欢声笑语,虽然高速路上有些堵,但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愉快的心情。两个小时后,他们终于突破了堵车路段。这时,傅亮想开天窗通通风,但是就是按天窗按钮的小动作,让他分了神,方向盘没有把握好,车子瞬间撞到了一旁的护栏上。
一车人都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而李强儿子因头部遭猛烈撞击,受伤较为严重。傅亮立刻拨打了救护电话并通知了保险公司,他心想自己已经购买了交强险和三责险,因此这次事故的损失和医疗费用都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是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查勘后的结论却让傅亮和李强都瞪大了眼。此次事故是单方事故,且交强险和三责险仅承担对方车或人的损失,因此张亮车上人的医药费是不能够通过交强险和三责险来报销的。大家谁也没有想到结果是这样,而此次事故,两家人共花费医药费达4万多元,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李强和傅亮,这对多年的好友起了争执。

李强认为,自己和家人坐的是傅亮的车,是因为傅亮没有把握好方向盘造成的意外。自己及家人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傅亮全部承担。可傅亮认为,自己带李强一家本是出于好意,再说意外事故难以避免,李强作为监护人,也没有照管好儿子的安全,医疗费用应当各自承担。
傅亮和李强各执一词,相持不下。于是就拨打了法律热线进行了咨询。咨询律师解答,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傅亮和李强之间属于无偿提供服务的交通运输法律关系,傅亮应当承担保障乘车人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即使驾驶人没有过错,但造成损失的,驾驶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此事傅亮应承担主要责任,通过法律咨询和协商,最终傅亮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的90%。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无论是关系维系还是环保考虑,搭车出行都是不错的考虑,但既然有这么大的风险,难不成朋友共同搭车出门还得做个体检,再签个合同,确定双方是不是劳务关系不成?其实倒也不是这样。
1、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瞎客气。有啥事就当面说,不要让对方猜。比如第一个案例说的王某,如果直接告诉张某他感觉很累不能开车,可能就会避免事发。有话不直说,客气来客气去,想顾及对方的面子,不让对方扫兴,就会让对方心里没谱,所以客气的结果,就是一肚子怨气;
2、亲兄弟、明说话。在行程开始前,大家先把开车规则、自身健康状况、及风险来临时大家的分摊规则提前确定好,让双方提前有个心理准备,别等到时出事了搞个大家措手不及。
3、买好保险,转嫁风险。没出事时,俩人在一起高高兴兴,一旦出事了,涉及到“钱”,那就翻脸不认人了,所以很多时候,“钱”是导致矛盾激化的主要根源,如果出游前车主花个百把元,买好车上人员意外险,让保险公司承担自己和车上随行人员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既能转嫁风险,又能让大家无后顾之忧,岂不是两全其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