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3件事情,喝酒抽烟还好最后一件不是烫头,要不就真和某相声演员一样了!但是还真没比谁高雅,也许挺俗的我最后一个爱好不是事物,而是一个人。好多故事的开始是某一天,我的也不例外只是记不起什么时候开始的!想想还是说说现在吧!我姜振慕,一个混吃等死的大好青年。在我最好的时间里,干着我自己最不喜欢的工作。吃喝玩乐,意淫yy。也许这就是我下半辈子的生活虽然我也不想!但是真还没有睡给我一个奋斗的方向。于牌,我的一个朋友!跟我爱好跟我在一起鬼混,当年一瓶就倒的小朋友,还是被我硬生生必成了千杯不醉!茅盾的是,天天还嚷嚷着说不醉不归!
“今天喝点青春去呗”牌
“走”我
又是两句对话把我下了半个月的决定戒酒,粉碎的像开完屁股的手纸一样。我也还是习惯性的安慰自己不差一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