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工那天起,我们就把时间卖给了公司,一天八个小时,或十个小时,或更长,但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物质的满足,比如买房,一份普通员工的工资是满足不了的。
我以前打工的时候,工作之余涉足网络推广,去过两趟义乌,想找细分领域的小商品推广无果,一次线下聚会认识了老杨,聊天时说了自己做过的推广项目,老杨很感兴趣,聊完一起去吃了个饺子,当晚就敲定要我帮他做网络推广,业余时间做,每月给3000补贴,算是第一份兼职收入,我立马雇人帮我兼职做执行,我自己做决策,一起瓜分这份费用,后来陆续有一些人找我做网络推广,直到后来自己创业做了网络推广公司。
再在创业的过程中再回顾这段经历,站在比较客观的角度来看当时的角色,其实换谁都可以做,我只是比较忠诚,一个岗位干了很多年罢了。
当我离开公司的时候,部门经理一直想挽留,还要给介绍女朋友什么的,我用了近两个月才彻底离职,公司应该是在我提离职的时候就在找新人,同时不断挽留,因为这符合公司的利益,
招新人来试错,以及培养新人,没工资低的老员工好用。
但,对于我来说,年纪大了,耗不起了,房子、车子、票子什么都没有,越来越不具备竞争力了,在上海这种地方,生活质量也很差。
回老家呢,离父母近,也买得起房,那阵子生活质量很糟糕,心理状态也越来越差,就带着行李回老家了。
真到离开了也就离开了,没有谁会再惦记你,我做的事情有新人来替,从走的那天起公积金、保险什么的都没再交了,公司就是一个群体组建的利益集团,没有好坏,你忠实、忠诚对群体来说没用太大意义,换掉、替掉即可。
我想年轻人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多努力,多做事情,多积累经验,不然下一代还得怀揣着梦想去城市打工、租房、生存、挣扎,而你帮不上忙,
而工作,是否满意公司给的酬劳,是否看好公司的发展,是否喜欢公司的氛围等等,离开或留下一定是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公司不可能因为一个人的离职而倒下,你也不需要为老板的仁慈而浪费青春,一切都应该是比较匹配的合作。
创业的过程中我们也在和一些兼职设计、文案合作,为了省钱吧,没必要再公司养一个设计或文案,外包给兼职即可,现在大家有副业或是兼职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工作8小时之外还是有一些空余时间的,年轻时多做点事情要好过安逸吧,相信百分之九十的人也都是缺钱的,梦想、生活、家庭都需要不小的开支,多挣点钱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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