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朵最美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严歌苓说,那个时代不可恨,只是缺少诗意。冯小刚选择《芳华》来填补他青春片的空白,有一种影像和文字恰逢其会的感觉。文字太冰冷,画面中却可以多一点暖意;青春太残酷,光影中却可以流动一点诗意。
严歌苓的文字是种润物细无声,她笔下的人物总是波澜不惊地面对命运的洗礼,在你还来不及同情她们的时候,她们就先以悲悯和宽容的眼光注视这世界,注视你。扶桑也好,王葡萄也好,多鹤也罢,她们耐磨的性格,包容的呼吸,平静的微笑,都让你的同情无地自容。她们是柔顺而宽容的,在逆境和折磨中,也能认真地生存,幸福对她们而言,就是“甘心”。
《芳华》在这其中是有些特别的,文中的萧穗子很早就出现在《穗子物语》中,一本讲述了少女穗子在“文革”中的成长经历的灰色小说,一本关于青春的残酷物语。少女的无知,叛逆和性启蒙,夹杂在乱世的动荡和毁灭之中。严歌苓用不同以往的轻快简约的笔调,讲述了那段糟糕的历史,让伤痛流于无声,却又久久不能复原。其中发生在文工团的《灰舞鞋》和《耗子》两个故事,成了如今《芳华》的引子。
一切终极的迫害,实际上无缘无故,只为制造尊与卑的悬殊,只出于对良好感觉的需求。那些不负责任的伤害,在乱世中,天下雷同。这是《芳华》中人物命运起伏的源头,也是严歌苓亲历那段历史的真实感受。
《芳华》以1970至1980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正值芳华的萧穗子们,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与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的故事,故事里讲的也是严歌苓自己的青春,她在成都军区当了13年的文艺兵,从1971年12岁入伍一直到25岁,舞蹈占据了她的整个青春。最后发现喜欢舞蹈是一个错误,而弃舞从文。
青春就是充满的一段生命,每个错误最后都会来塑造你将来的人生。 《芳华》中的人物命运如此,严歌苓自己的命运亦如此, 《芳华》的文字就像就生长在她记忆的原地,只等着她去捡拾和组合。在这部有着浓厚的个人自传色彩的作品中,严歌苓化身为书中的女兵萧穗子,以她的视角讲述了一段历史,和一群人在潮流更替下的境遇变迁。
如果晚年的林丁丁追忆过去,她会知道,和刘峰那样一个善良、勤劳又聪明的人在一起,绝不比嫁给高干首长的儿子差。不用在婆家看人脸色,不用在餐厅里包馄饨春卷,只管继续唱歌当一辈子的小仙女。也许是那个时代的风气,也许是不愿承认的贪慕虚荣,也许是刘峰一直以来的“好人”形象,当年刘峰的爱和情不自禁的触摸,对林丁丁来说是惊吓的、配不上她的。“触摸事件”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再没经历过辉煌。
同样是触摸,当刘峰为何小曼解围,做她的舞蹈搭档,将双手放在少女腰间托举时,却成了照亮何小曼心底的光,成了这个残酷世界给她的唯一温暖,让她甘愿在上百个尸体袋里翻找刘峰的名牌,只为确认他安好。让她甘愿以朋友的身份陪他经历病痛,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我们是信奉平凡即是伟大的一代人。”严歌苓在书中写道。她将“平凡即伟大”的极致倾注到了刘峰身上,他超乎常人的心灵手巧,超越自我的善良,他以“模范标兵”的姿态在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触摸事件”让他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变,但他依然内心柔软地面对这个世界,对小曼,对妓女小妹,对那个18岁早夭的小兵,哪怕是断了臂在一堆红蚁里垂死,他对司机的指引依然是向着这个世界的。
质朴善良的“好人”刘峰、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文、萧穗子。他们的情感缠绕、交织成一段跨越四十余年的人生。他们的命运大相径庭,他们的归宿出人意料。可那段青春啊!那些用吃来寄托的情谊,那些压在脚尖上的梦想,那些缓慢而克制的爱情,那些天真和残忍,那些曼妙和丑陋,有一天,都变得那么遥远而奢侈。
不懂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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