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猎人格拉库斯和佛克斯两人来到一家叫做“荒野”的酒馆门前,街上空荡荡的一片,制作马鞍,皮革以及铁匠的摊位都打烊了。沙漠里夜晚气温下降的很快,而这里却挤满了人———在这个时间段,人们总是有兴致去酒馆里喝上几杯。
酒馆主人用湿抹布擦着粗糙的桌面,听到有门被推开的声音,抬起头,把手在布围裙上揩干。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微笑。
“欢迎,欢迎,两位需要吃点啥?”
“嗯。。。”佛克斯扭头看着猎人,对他说:“你想要点什么”。“我嘛,随意”格拉库斯看着酒馆大厅的人们说道。
人群中有身穿着铠甲的士兵们聚在一起,在木质的木桌椅上吃喝着,他们一边往陶制大酒杯里倒满了酒,一边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话。酒馆女服务生端着食物和啤酒在人群里走来走去,酒馆门右边最里面的角落里,人们围在一起,正在用魔法装置激烈的打着狩猎牌,只听见有人不断的在喝道,”牙口兽牌9哩 ,没有其他牌打出就别磨磨蹭蹭的,放弃抵抗吧。真的在拖延时间”还有酒杯掉在地上,有个高个子麻子脸的男人依靠在楼梯口,头歪向一边,似乎已经睡着。
“先来个。。。先来个黑麦啤酒,就拿一桶吧,省得你多跑几趟,哎,这趟商队护卫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今天可要喝个够,至于下酒菜,来点鸡肉三明治,再来点羊肉烤洋葱,咦,格拉库斯,你喜欢吃洋葱吗?这个配羊肉刚刚好咧”
“好的,您和这位先生这边坐,啤酒马上来,下酒菜稍后就好”酒馆主人说道。
屋里十分温暖,佛克斯把黑大衣脱了下来,一只手支着脸颊,另一只放在桌子上,看着猎人格拉库斯,询问道。
“这家酒馆怎么样?”
“如我所见,环境倒也不赖”猎人说,“那边拿着鲁特琴在唱歌的是吟游诗人吗?还有吹着笛子的。”格拉库斯指了指大厅中央的那群人。
“是的,他们吟咏英雄事迹和创作爱情故事是一把好手,你知道的,人们热衷于此,特别后者,这简直就是那些贵族夫人们的最爱,反倒是我们,狩猎者,大多数的都不怎么会讨她们欢心”佛克斯鄙了他们一眼,说完他啜了一口酒。
“当然,你要想在这里找些乐子,大可去楼上,就是二楼,酒馆有过夜的地方,然后再花点小钱,不多,两德马克银币,也就一个陶工两天,或者一个建筑工一天的收入,你就可以舒服舒服的过一个愉快的晚上了,给你个中肯的建议,小点声,酒馆房间的隔音都不太好,有时候你忙活了一天,只想一个人躺床上睡上一觉,隔壁房间传来的女人的呻吟声,缠绵悱恻,真的教人火大。”
“两德马克?不!我现在身无分文,若不是你,我恐怕已经被太阳烤焦成了一具干尸。”
酒馆女服务生把下酒菜端了上来,均匀的撒上辣椒碎、盐、孜然的羊肉烤洋葱,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还有鸡肉三明治,都看起来令人胃口大增。
“所以,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一个人跑到这片沙漠去的吗?”佛克斯饶有兴致的看着猎人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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