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国外念了个博士,但她的思想还是很传统的。钱先生说她年轻的时候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过名贵,其实哪个年轻人不是这样?哪个年轻人不希望找一个懂自己的人携手同行?哪个年轻人愿意将就愿意把自己的爱情随便施与?这算不上是错吧。可惜,苏文纨再怎么傲娇,也没法扛住岁月流逝、青春不再的现实,所以她选择了认输,或云将就。
恋爱,交往,乃至婚姻,只要一开始计较利益得失,自然就是良禽择木而栖。苏文纨身为容貌姣好、家境优渥的女博士,自带交往门槛,一般人不敢攀上来,好容易出现了一个不讨厌,似乎钱也充足的哲学博士,自然对他着意深沉。可惜,着意太过深沉反而吓倒了方鸿渐。
其实,我还蛮理解苏文纨对方鸿渐的那种小心思——我喜欢你的方式就是明目张胆地对你好,不会藏着掖着,洗手帕补袜子缝纽扣什么的小事一桩啦,倒不是想捞到什么好处,只是控制不住而已。但是这样的喜欢,这样的方式,方鸿渐不是受宠若惊而是瑟瑟发抖接受无能。
从书里可以看出,方鸿渐是个肉体随便行动游移,但情感很专一的人。他可以通过点烟的方式和鲍小姐间接接吻,可以毫不犹豫搂着她进入黑甜乡,可以在月光下半推半就地吻苏小姐,但他清楚他只是要而不是爱鲍小姐,所以自己不会轻易向其求爱;他只是轻轻地吻了一下苏小姐,并不觉得这可以当作爱她的证据,毕竟接吻也等于体格检验嘛。换言之,方鸿渐这样的闷骚男,要得到他的心是很难的。
苏文纨又比较高傲和强势,在她心里,方鸿渐才应该做小伏低,所以她不大考虑方鸿渐的感受,不懂怎么给,有的时候比给什么重要得多。难怪会有人吐槽苏文纨不够体贴,分寸感真的是太重要了!但是不够体贴不等于不体贴,我可喜欢苏文纨霸道护夫 ,不对,护方鸿渐的那个片段了:
辛楣道:“酒,证明真的不会喝了。希望诗不是真的不会做,哲学不是真 的不懂。” 苏小姐发恨道:“还说风凉话呢!全是你不好,把他灌到这样,明天他真生了病,瞧你做主人的有什么脸见人?--鸿渐,你现在觉得怎么样?”把手指按鸿渐的前额,看得辛楣悔不曾学过内功拳术,为鸿渐敲背的时候,使他受致命伤。
……苏小姐捡出万金油,伸指蘸了些,为鸿渐擦在两太阳。辛楣一肚皮的酒,几乎全成酸醋,忍了一会,说:“好一点没有?今天我不敢留你,改天补请。我吩咐人叫车送你回去。” 苏小姐道:“不用叫车,他坐我的车,我送他回家。”
是不是超级苏!!行动力max!!苏小姐换个性别,直接登上人生巅峰,还用和方鸿渐较什么劲。
苏小姐有时候很精明,对方鸿渐宣布恋情以后迅速脱粉回踩,然后和四喜丸子闪婚,虽然自己也挺恶心他的现代诗,但架不住四喜丸子的彩虹屁啊,强势的赵辛楣自然嫁不得,撂在一边作为自己的追求者,以抬高自己的逼格简直完美。亏得方鸿渐蜜汁自信,一点不了解苏,还以为苏是疯了才会这样践踏她自己。
苏小姐有时候又有点糊涂,明明自己是霸气侧漏高贵冷艳的御姐,非要跟风扮什么人畜无害的傻白甜,太出戏了,无怪乎方鸿渐会感到生理不适。但是她直接表现出御姐范儿,方鸿渐这个小怂包也未必喜欢她,呵呵。
就写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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