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作者: 柒默SFR | 来源:发表于2019-05-21 15:26 被阅读0次

      我可能不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文笔也不好,却又满脑子故事要讲。

      这也是我写过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

      有些东西,真的很难说,也很难得。

      第一次开始写小说,已经是十一年前了的事情。十一年来,我看了无数的文章,听了无数人的故事,很奇怪,我并不是多出众的人,但是身旁的人却总愿意跟我吐露心声。

      言归正传,我真的从没想过第一次写竟然是写实言情的小说,我自认为我不会写爱情,最多脑洞大一点写个玄幻,可能之前经历不足,没谈过恋爱,不清楚那是什么感觉,所以提笔时候就毫无感触需要去表达,不过现在的自己,慢慢的,竟然就写下来了。我一直很讨厌那种嘴上总提及我比你大,比你成熟这一类似的人,到现在还是讨厌,自然这话并不是不对,当然也并不全对。所以,事实是伴随着我的成长,我看到的阴谋与爱情多了,慢慢的就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了。

      真正的启蒙,是一五年那本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可能我们小学初中高中,看过无数名著,记过无数名人名言,美句美段,似乎,没什么可以理解明白的,以至于一三年我躺在病床上读过的那本《平凡的世界》,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个无聊的用来打发时间的老故事。

      很难得,也很难说。我不会写什么繁华的词藻,可能我始终是忠于一切华丽终归于平淡,所以文字也并不出彩,变得沉默。

      我脑海中只有一篇开始,还有一篇结束,写一点想一点,看一点改一点。

      动笔那天,天气晴朗,宜祭祀,沐浴,破土,安葬。

      似乎一切准备就绪,我等了多少年都要忘记了,这个故事无数个片段在我心里不断浮现,连接,滴水汇海。

      生命,已走过四分之一,这样说似乎有些奢侈。我遇过的人,遇到的事,很多已经记不得名字,很多只剩影子。就连柒默这个名字,都已经用了十年了,那个女孩我也忘记是什么模样了。

      可怕,还是可怜,很难得,也很难说。

      我活在我的梦里,有点可怜,也有些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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