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
庞大哥是河南省鹤壁市淇县的一名瓜农,他与几个人合伙,在当地承包了200亩地用来种西瓜和玉米。每到西瓜成熟后,便总有附近的人前来偷瓜,被偷的西瓜,比自己卖的都多。庞大哥多次报警都未能见效,无奈之下,庞大哥只好和几个合伙人一起在瓜地里巡逻,驱赶偷瓜的人。前不久,庞大哥又一次在瓜地巡逻时,看到了宋某母女骑着电动车来偷瓜,于是庞大哥赶忙跑过去,抓住了对方电动车,拉扯中,三个人一起摔倒在了地上,导致宋某膝盖受伤。随后,偷瓜的宋某母女选择了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却让庞大哥向宋某母女赔偿300元钱,这让庞大哥感到很是委屈。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淇县”发布警情通报称,称庞大哥家被“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20余元,因西瓜价值较小,情节显著轻微。民警当时对宋某母女进行了批评教育,考虑到她们受伤,便让庞大哥赔了300元钱。
案例分析
淇县民警的执法行为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是典型的“和稀泥”行为。
“和稀泥”式的执法行为所产生的危害不容小觑:
1.破坏了依法行政原则。对于偷盗这一执法行为,当事民警没有依法查处,而是简单批评教育;
2.破坏了合理行政原则。瓜农在其合理限度内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应该赔偿300元;
3.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当事民警并没有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偷盗者采取治安处罚措施,而是息事宁人,免于处罚。
之所以出现这一情况一是源于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对于秉公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不足,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对执法程序认识不清。三是执法监督不够,约束渠道和机制不健全。
作为执法人员一方面要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执法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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