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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有句老话: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句话出自《唾玉集·常谈出处》,原话是:自出洞来无敌手,得饶人处且饶人;
别人都已经牛的不行了,还想着给别人留点余地;
但偏偏有人,没多大能力,仗着自己有点优势,把人逼墙角了不算,还要再拿根棍子,随时准备敲别人脑袋。
最后,把别人逼得无路走了,引火烧身。
02
比如,在宋朝一个小地方,有个官二代,你能想到的所有坏事,他都干过;
有一次,一个农民不小心挡了这个官二代的路,这个官二代毛了,当场揍了别人一顿,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没多久,这个官二代,又找人把农民的儿子打了,农民忍了;后来,又找了个理由,把这个农民的房子占了,农民没办法,也忍了;
别人住的地都占了,逼的别人全家去投靠亲戚,坏事都干到这种程度了,该收手了吧?然而并没有,当官二代把农民的女儿也强奸了的时候,这事彻底失控了;
农民等到一个机会,抱起一个大石头,当初把官二代砸死,然后跳河结束了自己生命。。。
自己作死,还破坏了一户好人家,这种人被砸死算是便宜他了。
03
再比如,一个在日本的事;
我见过很多物质的丈母娘和妻子,但这次的丈母娘和妻子,又把我的认知摁墙角边刷了一把;
丈母娘和妻子,都住在丈夫买的房子里,不知足就算了,还动不动就刺激别人;
每天丈夫一下班,这母女俩就开始表演了,说这男人挣的少,没用,你看谁谁谁怎么样,跟这样的男人过,还有什么意思;
一个男人,被骂无能,被骂窝囊,还经常被骂,这种侮辱,已经能够让大部分人抓狂了,但他忍下来了;
再后来,这两人更过分了,不仅说男人没用,还威胁这男人,说要把房子卖了,把钱都拿走,让他什么都没有,一辈子光棍。。。
这种行为恶劣到什么程度呢?这算是把一个男人彻底毁了,把一个男人的骨气尊严贬的一文不值不说,还要把最后的一块安身立命之地也给拆了;
最后,这男人彻底受不了了,冲进家里就用刀子一顿乱刺。。。
04
有些人,你不知道他的脑子里怎么想的,别人让你,不一定就代表怕你;仗着不知道哪来的一点优越感,不依不饶的,非要一步一步的去逼别人;
当把一个人逼的没地方躲的时候,别人能做的,就只有反击了;反击谁呢?还不是自己,到那个时候,来个两败俱伤,就乐意了?
昆山龙哥案里面,有一个细节,可能很多人不知道;
于海明被宝马车里的人打,踹,就是没还手,他当时挺怕的;但最后就怎么还手了,还动刀了呢?其实就在龙哥的那一刀;
当龙哥的那一刀砍到于海明的脖子的时候,于海明感觉自己的生命彻底受到威胁了,已经被逼到绝境无路可退了,所以当时他就疯狂了:
短短7秒时间,于海明就挥出了5刀。。。
05
如果不是把人逼到无路可走了,在这和平年代的,谁又愿意放着好日子不过,和你拼命呢?
把别人逼到墙角的同时,又何尝不是把自己也逼到墙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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