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讨厌太过精明的人,甚至不愿与其有太多交往。
“精”本应是褒义词,是高素质和高智商人员所具备的良好特质,也是弥足珍贵的。比如精悍、精练、精致、精华、精灵、精明、精心、精诚、精通等等,无一不是人们追求和向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精明不仅应成为国人的一种优秀品质,也应是人的发展方向。
但是,正如有人总结的那样,人类的精明应该是清清白白的,不能掺杂虚伪,不能掺杂个人的私利,不能掺杂世俗的偏见,而过于精明的人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搀和”进精明之后,人们就不那么喜欢,不那么接受,抑或生出厌恶的情绪了呢?
主要是当自私、自利;当狭隘、刻薄;当狡诈、凶险;当虚伪、不实在;当不正常的“关系学”搀和进了精明之后,就导致了精明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让精明彻底变了味。
这是因为,这种所谓的精明或多或少地带有损人利己的性质,甚至带有不择手段和不计后果的特点。同时,这种精明还有带有“势力眼”的成分,即看人下“菜碟”,用者媚之,不用者弃之,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无疑,精明是人的一种美德,但需很好利用,切忌不要融入不该融入的成分,那样精明就会被精明误,最终被算计的还是自己,精明也就不称其为精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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