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一名女性被凌云路派出所的民警送到阎良区救助管理站,经民警介绍,该女子晚上在饭馆吃饭后久久不肯离开,劝说未果的情况下饭馆老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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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初到救助站时,表情痛苦,言语稀少,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的引导启发,终于放下戒备,说出了"三原"、"大程"、"东刘村"等地名,随后,站内工作人员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了三原县政府的电话,又辗转查到了大程镇的电话,联系上了东刘村主任,终于确定了该女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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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该女子陈某,系三原县大程镇东刘村北周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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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夜里气温降低,加之该女子情绪低落,精神萎靡,救助站工作人员决定第一时间将该其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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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救助站工作人员连夜的不懈努力,终于在20日晚12时前,将走失女子陈某送到其家人手中。据其家人称,陈某患有精神类疾病,离家后家人都非常担心,又赶上下雨,全家都在四处寻找,对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能冒雨连夜将陈某送回家中表示万分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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