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看书,也很珍惜书,经常藏书。
书房是一个美妙的地方,它可以短暂的逃遁熙熙攘攘的尘世,让心灵得以休养生息。稍稍开一点窗缝,清爽湿润的微风便在整个书房巡行,润泽胸腔中的每一个器官。
林语堂的书房真够简洁的,在明窗前,除了一盏台灯、一台打字机外,并没有太多的饰物。而季羡林的书屋,几乎清一色都是古籍,简直就是一间中华古籍善本图书馆。
我有生之年的梦想是拥有一间书屋,我可以在书房里看书、写字、画画。累了,在书桌上趴会;醒了,看我喜欢的书。
喜欢书,我非常不愿意把书借给别人,怕不珍惜之人弄脏了书。说说别人吧,一本而已,何至于此;不说吧,我的书已经脏了,看着那脏的地方,心里难受、憋屈,只能独自气恼,然后想方设法去掉污渍或别的什么脏东西,然而往往还会留下些许痕迹,看到了,偶尔还会纠心一下。
但是,看过的书,太干净了,无趣。太干净的书少了烟火气,没了生机,缺了感情。
我特别喜欢看别人在书上留下自己的看书心得,与自己的心得相对照。享受他人的阅读感受,引发自己的读书体会。有时有种千里寻那一束思想之光,看过别人的体会,柳暗花明,真是痛快。
还有时会在书上留下茶和咖啡的痕迹,说明看书人是在边喝边看。可以想像一下,或许窗外正下着不大不小的雨,看书人无事可做,也无地方可去,只得拿起书,边看书,边听着雨,边喝着,多么惬意,也是多么优雅的一件事。
书上有茶渍或咖啡渍,还能容忍,如果书上有餐桌上的味道时,我是绝对不能忍的。有人喜欢边看书边吃饭,有时,还能小心翼翼,不让书吃上他的饭菜;边看边吃的次数多了,总有失手的时候。几粒米饭掉书上,赶紧捡了扔了,在书上几乎不留痕迹;但如果是菜汤,污染不只一页,或者两页、三页,甚至整本书。可惜了这本书,这本书是没法要了,我宁愿去买本新的。
有时,书掉在地上了,不经意间留下了一个鞋底印。鞋印往往是留在封面上,对书里的内容不受影响,况且封面上还可擦擦,或者就着鞋印,发挥一下想象,画一幅画,那书就是因祸得福了。
在等车等人时,我喜欢看书。有时等车,车到了,看得入迷,等到知晓车到了,车快走了,来不及把书放进包里,于是很慌张地拿着书上车,书反抗地结结实实地落在了地上,很不幸地书上有水泥地上的气息,满是汽油味。唉,凑合着看吧!我倒是希望留下些泥土的芬芳。
总之,书上留下些看书人的痕迹,说明这书是被人看了,也许在看书人的脑子里留下些痕迹,不深,但留在书上的痕迹抹不掉。
小孩子的课本里,留下了小孩上课和写作业的痕迹。有的是在课上画的小猫小狗小人等,有的则是上课时睡觉留下的哈喇子,有的是一页少了一角,那是上课时传纸条留下的痕迹。
书上留有痕迹,同时也留下了烟火气,说明书是被捧过,被看过,这是最大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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