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人与人》,是本自传。我不止一次给它作序,也因为各种原因,其余版本一直没能保留下来。这当然也归咎于我有很严重的拖延症。我今年大概是27岁,仍是一事无成。只知道一天天地懒在床上,连手指头也不想动弹。不到20岁时我就立志要写书,那时从未料想过现在这个样子,我以为这将会是很忙碌的一生。写书、拍电影、出海游历,探索百慕达,追求爱人,创作音乐……把热血洒遍任何一处土地,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的人。现在,我总归有些与众不同,只是他人都在洒热血,我只好呼呼睡觉了。
这本书也是在那个年纪时我曾许诺给自己的。这一拖沓,十年也就过去了。如果没有特别必要的话,之后我也不愿再去动笔写其他东西了。对我而言,写作是件比较神圣的事情,也当然更要花费些精力。我写了本小说,再写本自传,该说的话已言无不尽,甚该知足。我觉得生活中其实很多事情都很美好,实无必要把一生全然消磨在写作上。非但作品质量良莠不齐,还把自己也累得要死。我可不想跟王小波先生一样,孤独地死在键盘上。事实上,写作从未给我带来任何物质享受。我以前需要在文字中寻找栖息之所,现在也大无必要了。在余生里,我打算练练台球技术,学学毛笔字,研究研究历史,探索探索宇宙等等等等,只要可以想到的任何事情,任何兴趣,都可以拿来玩一玩。岂不快哉?
我始终认为,人一辈子都该试写两三本书,分享分享自己的感悟,述说述说自己的故事,记录记录自己的人生轨迹。当然我们也更需要把作品写好。因为人活一世,实不容易。有些人开着车被撞死,有些人上班累死,有些人饿死,有些人抠死,甚至躺在床上都能给一个雷劈死……我们之所以还活着,只是个概率学问题。不知诸位作何感想,我不甘于生无乐趣,死无碑碣。
我们经常说,这人前两天都还好好的,怎么说没就没了呢?人一没,就什么也没了。纵然你再有奇思妙想,惊天故事,也只能憋回去了。倘若爱因斯坦在故前那一刻才想出相对论,他肯定要气得蹦起来不可,当然死也不会瞑目。我们现在已远比古人幸运很多,现在有太多的方式以供我们使用,文字,照片,视频……更简单全面地让我们来记录生活。可是大多数人,却仍只有在临死前才方知悔悟,方知晚矣。
我一个朋友在喉咙里开了一刀,顿开茅塞。他同我讲:“你的生活方式不对,你又没开刀,瞎开什么茅塞?”但我若为此真去拉个口子,不真成有病了吗?人虽然是一种后知后觉的动物,但好歹会些举一反三之理,干嘛非得等到动刀子才行?
我也逐渐可以理解各形各色的生活方式,每个人的生活背景不一,对待生活,也当然会有不一的理由和态度。只是我也不便认同而已,并无改变他人之妄举。有些人则认为,写传好像并没有那么重要;也有人认为,我在这个年纪作传,未免有些操之过急。这哪是在作传,这分明是在作。人嘛,总是有不同的理由从而做出不同的事情,又何须反驳不同的看法呢?
往往我们更喜欢给很多事件徒添一些意义。正如此书而言,或许有些故事可以供人参考……其实我倒觉得,意义固然是一方面,但它只需存在于你内心当中,不足以为外人言道。我们去做某些事,从而又把某些事做好,并不该拿“意义”做底。说到底,这只是一种本分,就像演员本该背诵台词,医生本该缝合伤口。并无二样。
我活到这个年纪,若说历经人间百态,确是信口雌黄。可是我不得不提早动笔了,我已记不住很多旧事,我身边的人也开始逐一离世。我的大姨前几年病故,我总觉得该有个什么说法才对。可是人故犹如草芥,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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