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读一些文章,特别能打动自己,有时是笔者描述的某种心情,一段经历、对事物的看法、一处风景,一本书的感悟,引起我的共鸣,有了心灵相通的地方。正如底下这段话,比我写的好许多,我把它抄在了小本子上(冯唐书里头赠的小本,质量不好,老是洇墨)。
在文学的世界里,浪迹于笔墨之间。沿着别人的人生,寻找生命的共振。
冯唐在《出走半生,重新入我的城》文章中写的关于写作、故乡,都有很高的认同感。
看到他笔下的故乡,也回忆起自己最想念的故乡,不禁泪湿眼眶。
印象深刻的,是他说写作时要穿旧的、松软睡袍,“写作需要保持身体温暖与放松,这样灵魂进出肉身才能从容,文字从指尖流出才能自如”。
我也很喜欢穿松软、宽松、不受拘束的棉质淡雅衣服,穿着这身行头,窝在沙发上看书,躺在洒满阳光的晒台上。
写作需要广度、深度的生活,二者只能取其一时,最好是深度,“深度的生活离不开一个故乡,一个好的作家,对于他的故乡恨之入骨,爱之入骨,比任何其他人都更了解故乡的每一寸肌肤和每一个孔洞”。
故乡是写作之人题材的不老泉,是思想之源,灵魂之本。
故乡,是走遍它的每一寸地方都不会嫌弃、不会厌倦、不会疲劳地方。当你凝望它时,眸子里满怀深情。
更好笑的冯唐写着,“听某个流派的科学家说,早些回到前半生最熟悉的环境里,旧时风物频繁刺激记忆,在很大程度上能缓解阿尔氏海默症病的到来”。
这个理由,更让你不由得时常回到故乡。
以治疗自己的相思之苦,预防老年痴呆症的最佳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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