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曾论画“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非眼中之竹也。”
这段话中,审美对象并非实体性,你怎么看呢?
说起这个问题,就牵扯上美学原理了,且听我慢慢分析。
首先,审美对象并不直接等于感性客体,它存在于审美主体对具备一定审美属性的客体的关照与体验之中。
其次,审美对象之所以会具有非实体性,是因为审美活动并不是一种单纯的静观,而是一种积极的建筑过程。
最后,审美对象从它所依存的客观事物中被抽离出来的过程,既是外在事物从实向虚的能动转化过程,也是审美主体内在的本质力量充分对象化的过程。在这种主客融会的双向互动中,就必然使审美对象超越原来客观的实在事物,变成一种主客观统一的新的精神客体。
以上是从美学角度,按专业术语来诠释的。如果按我个人的理解应该是,审美活动,是一次由我们主动参与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我们观察欣赏的对象,其实被我们理解、欣赏后,转化成了我们自己的东西。就上面郑板桥的看法,他在欣赏了早晨笼罩在烟光中,带有日影、露气的竹影,感觉到一种美,这种美,不再是那种死气沉沉的竹子之美,而是通过观者的眼光,转化成由烟光、日影、露气,相互映衬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美。它既有柔美,又有刚劲,它饱含着观者的情感和态度,它带着观者的理解和欣赏,观者赋予它一种精神和价值,所以,它早已不是眼前的普通竹子,而是观者心中的竹子,故言审美对象并非实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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