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碎9岁学生头骨?如此恶人,做人都不够格,更甭说做老师了。
9月6日下午,湖南长沙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一名9岁女学生做梦也不会想到,一次违纪,竟然被老师打碎了头骨,差点去了另一个世界。
事发当日下午(4点多钟),岳麓区博才梅溪小学一位40宋老师(计算机老师)组织学生上课后服务。
据知情人士透露,受害者是这所学校4年级学生。
事发缘由:
宋姓老师使用钢化玻璃材质的教具(三角尺),砸向学生头部。
事发两小时后,涉事教师将学生带到学校医务室去,想包扎一下伤口,结果。看到脑浆子都被砸出来了,就赶紧把受害学生送到了附近的医院里。
医生说,“必须家长到(场)”,老师才给家长打电话说明此事。
医生开颅(5个多小时手术)后,诊断:孩子头部被钢化玻璃戳进去4-5厘米,目前,仍没脱离危险。
这个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不敢置信。
40岁的男老师,未婚?自己没有孩子?怎么忍心对人家的孩子下此毒手。还是人吗?
事件中最令人气愤的是:
1.事发后,学校监控没了;
2.老师第一时间不是把学生送医院抢救,而只是想带到学校医务室缝合,发现脑浆子都被打出来了,知道校医处理不了了,才送孩子就医。
而且,起初不想通知家长,是在医生强烈要求下,才打电话通知家长的。
3.事发后,班主任“教育”班级学生:
不去不能“乱”说(即,示意学生出去不要议论这件事,不能告诉爸爸妈妈)。
写不下去了!太让人气愤了。
一个9岁的小女孩,即使违纪,能淘出什么花花样?至于如此粗暴打骂和下狠手吗?
事发后,学校不是第一时间想办法救治孩子,而是先让监控“消失”,磨蹭2个小时候,才把孩子送医院,还想等缝合完再通知家长。
事发后,当地教育局的“通报”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孩子“脑部受伤”。
请问:脑浆子都出来了,仅仅是皮外伤?
现在,该校书记已被免职,涉事教师已被停职(被公安局刑拘)。
其实,校长、教育局局长,都应该就地免职!
这不是简单的体罚学生,这是故意伤害,是刑事犯罪!
关注事态发展,呼吁严查学校监控失踪案,也期盼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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