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八日夜,天刚暮,邻里四五人聚而笑谈,或坐,或立。
在行叔,忽忆捕蛇事。其时正值青壮年,眉县包地,动辄百数十亩,多植苹果。
彼时果园内,多一村之青年男女为聚,劳作其间以求食。或值春夏,劳作间隙,水草丰茂,无以乐为,蛇亦寂寞,出洞而戏,真是棋逢对手,或是冤家路窄,其见于人者,必不得生还。或以蛇肉为羹,此不常为;或以蛇皮为饰,贴于农具,饰于腰带,女人见之必恐甚。
一日,有蛇粗如臂,其行如箭,见者无不畏,则立呼三五相聚,各执锄杖,必致其死,投入肥料坑中。
又一日,见一蛇,捕入口袋,紧系紧口,置于道中,来往行人,或以为有货财,俯而拾之,左右顾盼,四无来者,疾行数十米,探囊取物,殊觉异样,弃之骤去。又来人,又拾之,又数十米行走,又如此探囊,然后弃之,如此来来往往,以蛇为戏,捕者则远避树林之密处,睹以为乐。一日如此,蛇力疲甚。
时,妻子在其间,忆及少年事。有王姓兄弟,胆大甚,捕蛇为乐,尝捉一蛇,不忍其死,置于铁笼,密结铁网,不得其出,日以鸡蛋诸物饲之。蛇亦长大,渐至于夏,笼温殊高,蛇不能受,一眼骤疾,后不知所终。
臭女子时正卧怀侧耳,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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