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出要写“第一次”这本书的想法的时候我正在用冷水把我脸上的洗面奶冲干净。当时我又是宿舍最后一个去睡的,不是因为我有多努力,而是因为我每天有时间的时候总是三心二意的,等到九,十点才意识到我的工作还没做,而明天大概再没有这样空闲的时间了吧。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成了最后一个,也不吸取教训,也不会知道该如何改过来,每日如此。所幸的是宿舍同学都没怪我整天一人亮着灯,吵着她们(她们在抠手机哦)。那次晚睡是因为写一个活动策划书。第一次。
我脑袋瓜子里经常会冒出很多想法 ,但是却不会去做,以前也有写书的想法,也写过,只不过是小文章。今天却真正上手去做了这件事,说来也奇怪,昨晚我剪电影片段到很晚,12点几分,也是第一次,想着早上晚点起就定了个七点多的闹钟。结果早上的时候,我的脚丫子开始痒,许是长小水泡了,我没忍住痒去抓它,后来就又莫名想起来我之前忽然想到的为“第一次”这本书要写的序言内容。本来也没打算起来往手机里面敲的,只是碰巧又想到之前读过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有时灵感来得很快,如果你不及时把它记下来,不及时去做的话,它就跑了。于是乎,6:47,我拿起了我的手机把我想说的话都打了进去。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写一本书,我读的书不多,至少我现在大一连《红楼梦》《呐喊》等经典都未曾读过,因此我并不能保证我的文笔是否能够清新脱俗,各种写作技巧我是否能运用地自然娴熟,我大概能保证的只是别人能轻易地读懂我的文字罢了。
我就这样写,顺着我的思路写,并不刻意安排什么,只是自然的流露。这也是我从村上春树先生的《且听风吟》里学到的,我看的书实在不多,只是每看一书好像都有所得,因此积累了一些思想。写到这,好像就是个该结束的地方了,没了思路,那就结束吧,也挺好的。等想法来了,到你觉得非写不可,你再拾笔,我认为这就是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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