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读书,是没有所谓书房的。那时家家户户都有一块纯天然的石板,用来洗衣服的。早上是母亲的洗衣板,晚上是家人乘凉聊家常的躺椅。放学了把书包一放,本子一摊,便无处不书桌,处处是书房。家里几兄妹排排坐开,比赛谁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中学时有自己和弟弟单独的两用小房间了,是卧房也是书房,书桌和睡床相偎紧靠。读书累了,身体一歪便倒在床上,立时酣睡。这时装饰书桌的是各类参考书,还有令春天也着迷的散文小说。再到自己有小家庭时,家中成员各有各要看、爱看的书,家里的书便泛滥了。空间有限,毫无疑义,个个把卧房当成书房。
家中人口结构改变,有房空出,便刻意将书房与卧房分开。睡意却在我走回卧房时,一路逃跑。我往往不想在床上培养瞌睡虫,便再回书房与昼夜争短长。但为了顾及对身体重要的睡眠,书房只好再次附属卧房,结果书籍喧宾夺主,比衣服还多。至于书的品种,以文学类居多,里头还多了开始写诗之前不曾入驻的各家诗集。诗气书香溢满斗室,即使书桌嫌凌乱也不碍眼。这是年少时受困于考试堆中时,从不曾有过的美妙。
现在手机是我功能最多,身形最迷你、藏书最丰富的书库兼视听室,路上不便当低头族,便让一只耳朵去代劳——听书,另一只留意马路动静,马路再次成为我不设桌椅的流动书房。
再扩而大之,大自然是书房,这是人人拥有与共享的豪华气派与景物变化多端的另类书房。如果不能拥有产权所有的书房,接近大自然这个天然书房,涤净心灵,受益的是身和心。若在大自然中展卷阅读,另筑心灵书房,那是三全其美了。
忽想起琼瑶女士和英国作家J. K.罗琳——《哈利波特》作者。前者初始选择写作,动机是:一刀稿纸一支笔,以两腿为桌,即可开始工作,是最简单的赚钱配备了。后者则局促于餐桌一隅,开启写作事业。
书房、书桌,所在即是;读书,更是可以随时进行的活动。有此三者,精神生活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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