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家里来了客人,爸爸于是叫“湾子”里的人来陪客人打牌——农村没什么条件,打牌是最常见的娱乐活动。这位湾子里的人,按辈分我叫他爷爷。中午留客吃饭,推杯换盏之间,爸爸提到我中考时,曾让这位爷爷的儿子帮忙。时间虽然久远,但我还是想起了这件事的大概。
那时我上初三,即将中考。考试项目里有体能考试,这个会在文化考试之前考完。满分是20分。它的分数和文化考试的分数相加,才是中考总成绩。所以它的重要性等同于文化考试。但是这项考试就设在本校,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体考当天,立定跳远开始之前,班主任把我叫到一旁,然后将考试证件上我的照片撕下,蘸了一点口水,贴上另一位同学的照片,让他帮我跳了。
过了几天,班主任当着全班说,“体考”时找人帮忙的,该“表示”就得“表示”啊,不能让别人白白帮忙。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我,但回家后还是跟爸爸说了。爸爸说他给了A一包烟,这位A就是前文提到的那位爷爷的儿子,他当时是学校的副校长。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当年我懵懂无知,如今想起来,觉得我最大的疏忽在于,没有感谢那位替我立定跳远的同学。
第二次遇到这种事,是在我上大学时。大学里有些课需要自己从学校网上系统选,结果有一次我在选体育课时,不知为什么没选上。于是只能延后一个学期,和低年级的一起上课。我选的是乒乓球,这是我从小就会的。第一节课我去上了,更加确信考试我能通过。后面我就没去了,准备等到考试周再去。
结果当我在考试周联系教课的体育老师时,他说我一直没有签到,这种情况要直接挂科。我“啊”了一声:“那怎么办呢?”他说:“这样,你下周带两条烟来,我帮你操作一下,让你过。”虽然这类课程,老师是否点名都是看个人意愿,但我自知理亏,也就没说什么,问了大约需要什么价位的烟后,就把电话挂了。
到了约定时间,我用书包——这是他要求的——装了两条烟,去了约定地点。等了一会,他开车过来,在我旁边停下。我走到副驾驶旁,取下书包,作势要把烟拿出来,他急忙说:“你先上车。”我上了后座,把烟拿出来给他,也没多说什么。一次利益交换就这样完成了。
第三次,也是最近一次索贿行贿之事,就是驾考的科目三。我报考的驾校,同时也是科目三的考场,所以教练和安全员互相认识。在考试前一天,教练问我需不需要他帮忙安排一下。所谓安排,就是我给200元红包,安全员会打手势告诉我何时何地该怎么做,以及帮我踩刹车。综合考虑之后,(具体因素以后会写)我还是决定给了。
遇到这种潜规则时,人类的感受是相似的。当不公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你会怨恨潜规则;当你因此有利可图时,又会感谢潜规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