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的思维是一手拿钱,一手付货,这无可厚非,否则就会亏本;而法律人则不完全这样,尽管法律人之一律师是没有工资的,但是,只要一遇到案件,则会不由自主地投入其中,不把相关的法律关系梳理清楚、不找到法律依据决不罢休。
这不,近日,总所由于一央企的案件准备开庭,又有许多的细节需要核实,纷繁复杂的工程纠纷。我不是本案的代理人,但是本案的敲边鼓的“顾问”,了解了部分案情,也研读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在他不厌其烦地回顾、梳理和升华中,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
我用了两个上午中的各两个小时,酝酿梳理,从事实到法律,从一审判决的错误到二审要准备的提纲,感受到宛如自己代理本案,一层层地“剥洋葱”一般,在总所代理律师的“辅导”下,终于豁然开朗。
在这个过程中,受到先生的质疑:不是你代理的案件,干嘛那么上心?还写了那么多的内容?是的,我告诉他,这就是法律人的“小疯狂”。自动投入,自觉成长,自发热情。呵呵,这就是法律人的“职业病”,与钱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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