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作家都是爱猫和狗的,遗憾的是,作家里我最喜欢的鲁迅,既不喜欢猫也不喜欢狗——说“遗憾”,是我虽一凡众,与作家相比判若泥云,却也是既爱猫也爱狗的。
鲁迅对于猫,不仅不喜欢,简直称得上痛恨,凡不幸落入他手的猫,必遭其痛击。原因呢,他在《狗·猫·鼠》这样说: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
虽然他说“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并讲了更像那么回事的,比如曾以为是猫吃了他最爱的宠物隐鼠(后来知道了这是误会,但是对猫的嫌恶的种子已经种下了);猫吃掉了孩子们最爱的兔子;猫“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但我觉得,或许心底对猫的厌恶才是所以他才会对于猫如此下手不留情最深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关于他的战绩,我还是不引用了吧,免得爱猫人士太过心痛。
鲁迅对于国民性中深入骨髓的奴性是如此深恶痛绝,以至于连猫的“媚态”都嫌恶起来,所以我相信他虽然在《野草》集子里曾经写过《狗的驳诘》来替狗辩解,但那只是借狗嘴来讽刺人,他对狗肯定不会喜欢,所以他才会主张“痛打落水狗”,对于不喜欢的文人骂之为“资本家的乏走狗”……
鲁迅对猫狗的态度,倒让我想起民间的一句话“猫是奸臣,狗是忠良”。作为几千年封建王朝洗脑的结果,“忠”和“奸”简直成了评价人——当然连动物也不能幸免——好坏的唯一和最高标准了。有这上纲上线的一句话,可以看出,对于猫虽然喜欢是喜欢,但是评价却不怎么高。
为什么呢?猫真的是“奸臣”吗?说这个之前,先说下狗这个“忠臣”。真的,狗真的配得上“忠臣”这个词。什么叫“忠臣”?“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不仅死,还要死得心甘情愿、心悦诚服,伏地三拜九叩,山呼万岁,谢主隆恩——好像皇上赐给他的不是死,不是满门抄斩、株连九族,而是让他升官发财一样!狗和忠臣多像啊,家里来人了,它尽忠职守地又叫又咬,主人听到动静出来一看,哟,原来是尊贵的客人上门啦!在热情迎人的同时,还要骂“不长眼睛”的狗,甚至踢它两脚。受了委屈狗绝对不会对主人有任何不满,而是可怜巴巴地呜咽几声,同时还不忘摇着自己的尾巴!
狗的“忠”还不止于此。我们经常听过这样的新闻:一家人搬走了,只把狗留了下来,结果狗就趴在已经抛弃了它的旧主故居门口,一动不动,别人给它吃的它也不吃,谁想牵它走它就狂吠不止,直至饿死——多像古代对于忠臣的描述:“忠臣不事二主”;或者,大费周章地弃养一条狗,把它的眼睛蒙上,关到车里,拉到几十里之外扔下,可是几天之后,它还是找回来,饥肠辘辘,形容憔悴,可是都不能改变它对抛弃了自己的旧主的忠爱之情……这类新闻总能激起人们对于狗的喜爱之情:狗啊,真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
与狗一比,猫真算得上是“奸臣”。它虽然从来不拒绝甚至可以说很享受和人类的亲近,但是如果你对它放任自由的话,它就绝对不会对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家庭从一而终。猫从来都是哪里有腥味就出现在哪里,你对它再好也难留住它的心。它好像从来没有属于哪个人的概念。对于猫,你不要说踢它,就是你摸它爱它,它不高兴了也会立刻翻脸,在你的手上脸上留下几个爪印,然后一溜烟地跑个无影无踪。可以想象,如果是狗敢这样,那它将面临多么可怕的下场!
与对狗相比,人类对于猫简直娇宠太过了!哪怕是在农村,当狗寒冰卧雪地尽忠职守的时候,猫在做什么呢?猫和人类分享最温暖舒适的地方,最味美的食物,还能得到人类最温柔的爱抚!可它又为了人类做什么了呢?是的,它抓老鼠。可是猫抓老鼠和狗看家不同,它没有改变自己的本性来顺应和讨好人类,它只是做它本来就做的事情——捕食,就得到了人类的无限宠爱!真是不公平!
可是,如果稍稍转换一下视角,你就发现,狗的对人类的“忠”里面,有那么一点“贱”!我们无法知道,我们的祖先到底实施了怎样巧妙的驯化手段,才能使原本桀骜不驯的狼(或者它的近亲)变得对人类、而且是某个特定的人类如此俯首帖耳、逆来顺受。如果破解了这个,或许就破解了我们内心深处的奴性是从何而来,没准儿为我们摆脱它,成为独立自主的健全人格找出一个良方也不一定。
猫呢,虽然鲁迅先生嫌它“一副媚态”,它也确实不如别猫科动物那般一脸的凶猛相,但是熟悉猫的人都知道,猫和人相处尽管可以称得上“柔媚”,却没有委屈甚至改变自己的本性去讨好谁!它很好地保持了自己作为动物的本性,就是最基本的进食,也不像狗那样完全仰人类的鼻息和赏赐。或许是“精神和经济都独立”的原因吧,它一直不是人类的附庸,和人类更像是一种相互依赖、互相帮助的关系,所以人类始终无法像掌握狗那样控制猫。
所以,我一直认为,和当权者相处,猫实在是让人羡慕的方式:是的,我们可以相处的很愉快,但是并不表明你就成了我的主子,可以对我颐使气指、生杀予夺,因为,“我不是你的!”大不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样说来,猫的算不了“忠臣”,但是,既然大家都是平等的生命个体,我们有何须做一个根本不在乎你死活的人的忠“臣”呢?
而且,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忠臣”大都没什么好下场!主子高兴的时候需要你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你的“忠”,主子不高兴了不需要你了你不过任他处置的“臣”,反正主动权在人家手里,怎么对待你都得受着。人类对狗这个“忠臣”也是这样,我们那里虽然不是吃狗成风的地方,但是对于没用的(比如老了或者不看家的)狗,勒死了吃肉,万一自己心慈下不了手,卖给收狗的,良心上都没什么负罪感。
反倒是对猫,虽说它是“奸臣”,但是我们那里从来没有吃猫肉的习惯,说猫肉“骚”,没法吃。我们那里有种说法,“猫老了上山”,也就是说,猫老了之后,是不会让人类看到它老死的样子的,它会到上山找个人看不到的地方静静死去——我真是爱死猫这副自尊的样子了!
但是不可否认,狗的善解人意,让它在人类主宰的这个世界里混得如鱼得水,特别是在城市里,它们学会了看红绿灯过马路,使它们遭遇车祸丧生的机率大大降低。猫呢,由于它们的高傲,不屑于学习人类社会那些莫名其妙的规矩,过马路从来都是靠自己闪电一样的奔跑速度,因此常常成为轮下之鬼。
可是如果在没有人的地方呢?曾经看过一个让我眼界大开的记录片《人类消失以后的世界》,里面说的许多内容都让我印象深刻,其中一个说法是,如果人类突然消失,猫会活得更加自在,城市里的猫会进化成一种独特的品种,在四肢之间长出与蝙蝠翅膀类似的蝠翼,便于它们在高楼之间飞来飞去;狗呢,由于彻底地抛弃了自己的本性,将成为最早消亡的动物,而且越名贵的品种死得越快——
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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