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位时尚前卫的美少女在大街上走着:墨镜闪闪,长发飘飘,白衬衣风姿绰约,超短裙魅惑满满,高跟鞋锃亮发光,自成一道独特风景,引得路人频频回首观望……
突然,美少女打了个趔趄,一不小心把一只鞋跟儿给绊掉了,只好踮着一只脚艰难行走,拐到一个小巷口大树下修鞋老头儿摊前:“师傅,麻烦您粘一下鞋跟儿!″
“好嘞!"修鞋老头儿正用刀割着鞋掌,眉开眼笑着应道,“闺女,你先坐着等一下,等俺修完这双鞋。”
修鞋老头儿大秃头、大红鼻‘、大涎嘴,但却眼小如鼠,而且鸡屁股闪电似的眨巴个不停;和颜悦色、嘴甜如蜜、语亲气切,但却目光猥琐,而且仿佛带了无数把勾子似的抓挠捕捉着视野的一切,让人觉得有一种莫名的不适和不安。
美少女坐在补鞋老头儿的对面,可能因为刚才踮脚走路腿部难受,坐姿随便了一点儿,超短裙边儿微微卷翘,导致一下子走光了。
修鞋老头儿见美少女浑然不知,不但不立即善意提醒,反而一边假装继续用刀割着鞋掌,一边流着涎水用目光贼溜溜瞄个不停。
这时,一只瘦骨嶙峋、饥肠辘辘的流浪狗跑了过来。
美少女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一继续原姿坐着,一边剥开掰成小截儿给它喂。
流浪狗一边津津有味地享受着意外的美餐,一边快意洋洋地摇着尾巴。
雨果说过:“人用嘴巴笑,狗用尾巴笑。″
修鞋老头儿为了多沾一会儿不虞之光,故意放慢了修鞋的速度:刀光在阳光下熠熠闪烁,目光在刀光里密密交缠……
一心不能二用,二用必出灾祸。
“哎呀,俺的手指!"突然之间,修鞋老头撕肝裂肺、痛不欲生地大声喊叫道……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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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流浪狗叼走的手指<下>(小小说)
人在做,天在看。
原来,修鞋老头儿正看得眼红心跳、浑身燥热、垂涎三尺之时,忽一走神儿竟然用刀误把自己右手半个大拇指半噌地一声削掉了,而且不偏不妙正好落到了正在吃火腿肠的流浪狗前!
说时迟,那时快。
流浪狗一看从修鞋老头儿那边飞来了一根鲜红滴血的不虞之赐,喜从天降,乐不自胜,倏地一伸舌头叼到嘴里。
“快给俺把狗抓住,闺女!"修鞋老头儿用左手紧紧攥住右手血流如注的半个大拇指,嚯地站起来声嘶力竭地哀嚎道,“狗把那半个手指指叼走了,俺的大拇指可就没法去医院接啦!"
白天不懂夜的黑。
美少女当时正爱心大发地掰火腿肠喂流浪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茫然无觉,一时惊吓得哇地大叫一声,从凳子上弹了起来。
“好的,师傅!″美少女随声应道,赶紧弯腰准备用双手搂住流浪狗。
流浪狗不知是为了报答美少女投喂火腿肠的大爱之恩,还是因为替天行道惩治坏人,抑或是被修鞋老头儿哀嚎吓了一跳,叼着半个血淋淋的大拇指,撒开腿一道闪电般地跑走了。
“快停下,狗狗!"美少女立即脱掉另一鞋子,只踩着袜子奋力奔跑追赶着流浪狗,傲娇酷飒的英姿美得仿佛一道耀眼的彩虹。
“天哪,这该死的东西!”
修鞋老头儿老泪纵横地望着美少女奋力追狗的倩影大声怒骂道,好像是在骂流浪狗,又好像是在骂他自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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