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一件事情。
本部门需要向上级报个材料,因权限不足,上级部门若要满足客户需求,还需要再向上请示,很麻烦的流程。或者,就在自己的权限完成批复。
上级部门希望我们直接按其权限做申请,但是这样无法满足客户的全部需求;若我部执意按更高的权限申报,他们又很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
就这件事情而言,大家都知道更高的权限流程更长,能完成的几率较低,可是谁也不愿承担这个责任。部门领导为了尽职免责,直接按高权限申报,并言:若上级部门想在自己权限范围处理,那就随便他们。
上级部门,左思右想,遂要求出具两个申请,分别按两种权限做出申请。部门领导,直接来一句:高权限的日期落在前,低权限的日期落在后。表明,我部是希望按高权限来的。
各自利己啊,都希望火盆别砸自己手里。在各种利己行为导致的压力下,事情推动迅速,最终完成了更高权限的请示审批。
另类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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