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19:28分,早过了下班的时间,还我在办公室里,我已经把《芳华》这本书看完了,今天中午领导请我们这帮外包人员去电影院看了电影《芳华》,凑着刚看完电影的劲儿,我迫不及待的想看看书里和电影里到底哪里不一样,导演是怎么改编的。于是我下班后利用1个多小时,把这本书的剩余部分看完,如果不看电影,我觉得这本书平淡无奇,波澜不惊,反而是电影更增加了我对这本书的解读深度,增加了书里看不到的意境。
书里面的萧惠子不就是严歌苓的原形吗,她写的是他的青春年华,她们的文工团,她的室友们,她们文工团里的发生的鸡零狗碎的一些往事,那样的青葱岁月,那时候的他们是多么的年轻,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小伙子,那时她们的青春芳华。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严歌苓的作品,即使我觉得她的文字有点干涩绕口,读起来不是这么解恨,这么爽快,你必须的慢慢的读,稍微度的快一点,就觉得你的思维落在后面,你要再回来仔细品味一下文字,看看作者到底是说的是什么。
我觉得我读严歌苓的作品,其中不乏一些功利之心,虽然我知道我一辈子也不会学到她那样的本事,但是我还是想看看什么人的什么作品,居然能这样大批量的改编为电视剧电影,那些导演制片人到底看重了严歌苓作品中的什么东西,改编的几率这么高。是严歌苓的作品走了心,不但走了导演制片人的心,当然走观众的心是最重要的。严歌苓是这么走心的一个作者。
电影《芳华》还是照顾到电影的特点,我们这个时代不太想要悲剧,大家都希望身边围绕着的喜剧,所以,电影中没有写刘峰是死于癌症,他和何小平也不是电影上要表现的最后变成了恋人,书籍总是更真实一些,也更残忍一些,他们就是一对曾经的战友,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可能变成了亲情。
到看完电影的时候,大家说了一句,活雷锋好像没有好下场,的确,无论从电影还是小说,刘峰的下场都是最惨的,觉得惨的是观众,其实刘峰却并不这样认为,所以我们的思维定式在判断事情的好坏与否时,已经把我们的好坏的概念加了进去,其实好与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世俗的力量永远那是强大的,又有谁能逃得过世俗的捆绑。
那些看似高尚的,伟大的,无私的,如刘峰,就是世俗所不允许的,世俗中人们喜欢活雷锋,但谁也不愿意做活雷峰,人总是避重就轻,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性,一点没错,只是那些活雷锋,早就是忘记了自己,活在了精神世界,把肉身丢在了人世。于是就有了精神和肉体的分野,孰对孰错都不那么重要,重要的你是怎么认为。
那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十几岁的年轻姑娘小伙子,萧惠子的这个六个人的寝室里,有一个人何小平是个另类,那和当时的主流概念是那样的分歧,进部队第一天他就偷了林丁丁的军装,只为照一张相寄给远方被打成右派在改造的父亲一张照片,她说自己6岁就离开了父亲,母亲再嫁,继父不接受这个满头长着异乎寻常茂密头发的继女,有好吃的没她的份,妈妈偷偷给她一块肉,她会迅速的藏进碗中的米底,等到别人看不见的时候,自己偷偷吃掉,她会把馒头撕成一块块,因为她从来没有吃过大人们送的零食,或许这样一小块块的碎馒头,样子像足了零食,满足零食掩盖下缺失的亲情。
电影还是比较仁慈,他没有照着原著拍摄,其实何小平的父亲不是病死在被改造的农场,而是自杀在自己的家中,那时林何小平才6岁。就这样她和妈妈走进了何家,继父的家,自己也改姓何。在这个家里,母亲处处看着继父的脸色。何小平看着母亲把最大的蟹肉播出来放在了父亲的碗里,家里的剩饭是何小平的。
何小平不知道母亲怎么就这样不待见自己,他恨不得自己重新变小,小成一个受精卵,再回到母亲的子宫里孕育一番,在何家有一个真是的名分。她为了那曾经久违的母爱,她把自己泡在冷水里三天,如愿以偿的发烧,让她重新有个母亲的再次拥抱。弟弟妹妹嫌弃她,欺负她,抓她那多的吓人的头发,就那样的小个子,怎么就有那样不招人待见的头发,那么密,那么厚,那么多,妈妈说,这是苦命人的头发。
走进部队文工团,小平觉得离开了那个家,就没有人欺负她,但是在部队里她又成了大家欺负的对象,大家觉得,她怎么就是那么有味,浑身像嗖了一样,还有她那不被人理解的行为,她那把馒头掰碎了偷偷在被窝里吃的习惯,她第一天就偷拿了室友的军装偷偷去拍照,那那样龌龊的行为,就算你张口借别人也会给你,你为什么就用偷的动作呢?并且别人都拿到了证据你居然还不承认,这是多么无耻,多么幼稚的行为?但这就是弱者的逻辑,她觉得不承认别人就不能把她怎么样,她没有学会圆滑的能力,她的能力只能用在牵强的自保,还是那样笨拙,让别人一眼就拆穿了。
可能从来没有被优待过的人,都特别能识别出谁是好人,刘峰是活雷锋,大家都享受了活雷锋的服务,却在活雷锋遇难时,落井下石,那就是人性的弱点,大家都会欺负弱小的人,善良的人,因为那样可以让自己更安全。
只有何小平不一样,她从内心里觉得刘峰是好人,她讨厌那些在平时受刘峰恩惠,而在刘峰遇难时落井下石的人,她的室友们让她感到失望,让她痛恨,原来人最擅长的是违心,谁会跟着心走,那无疑是最危险的。
或许就在何小平被队友拒绝而刘峰挺身而出做何小平的舞伴时,何小平感觉了小时候父亲抱着自己的温暖,就在刘峰那潮湿宽大的手,掐在自己腰间把自己举起的一刹那,何小平就爱上了刘峰。这是除了父亲意外,第一个抱自己的男人,并且是那样的温暖,就像一阵春风,温暖了何小平冰冷的内心。
刘峰因为触摸事件,他情不自禁在向林丁丁告白,他说他一直喜欢她,他怕影响她进步,所以等到她入党后,他才跟他说出自己的情感。他抱了她,她哭着出去了,他说别人可以爱他,刘峰不能,因为刘峰是活雷锋,他没有七情六欲,他是如此完美的一种形象,怎么可以爱别人。那是时代的平量,英雄是没有七情六欲的。
刘峰被下放到基层连队,中越战争爆发,他上了前线,他依旧发挥自己的雷锋精神,他失去了自己的右手臂。而何小平也由于掉包温度计假装发烧,也被下放连队同样参加了中越战争。就在何小平的突出表现后,她成了标兵,她成了人们学习的人,一个总是被人嫌弃的人最后成为被人学习的人,或许反差太大,或许这样的境遇超乎了自己的逻辑,何小平成了精神病人。
命运多舛,多年后,刘峰在倒卖图书的疲于奔命的谋生,老婆跑了,就那样平凡的跟着生活走。曾经被学习的雷锋成了最下层的人群,而曾经二流子的兵混子成了大老板,我们不知道这社会怎么了,为什么好人没了好报,一切都反着来了。
2015年,刘峰死于癌症,就像他一声忙碌活雷锋精神,发挥到临死最后一段时期,他还惦记着何小平,还在操劳最后一件自己可以操劳的事情,刘峰和何小平不是大家想的那种关系,大厅里的一张沙发是刘峰的,何小平爱着刘峰,刘峰不爱何小平,他们之间只是亲情,他觉得那样对何小平不公平,他是活雷锋,怎么会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
写完了,世间无数事,对对错错自在心中,信仰是自己的,无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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