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思考“初心”这个问题的时候,心中所想与写文无关,而是与职场有关。
那是大约两个月前,同事面临换工作的抉择,考虑薪酬、岗位、通勤等硬指标的同时,也不禁问自己,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我跟她说,你试试抛开所有外在的这些因素,去回想你第一次有一个念头,自己有冲动想做什么事情的时候。
她想了想说,第一次有冲动大概是大三的时候。当时她刚参加完一个活动,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所以她想认识好多好多各式各样的朋友。
“然后把这些朋友装到格子里,像收藏家一样。”她突然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神似时下流行的“滑稽”表情。
送朋友上地铁之后,轮到问自己同样的问题了。世事总是这样,开导朋友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个哲人,思考自身的时候又变成一个蠢货。
剔除掉成长期间各种异想天开和自我逃避的“借口”式选择,答案终于还是落回到“写作”上。
第一次沉迷写文字,是高中时期。
那个时候在外住校,又恰逢“人人网”(彼时还叫做校内网)火爆校园。于是人生第一篇语文课作文以外的文章,就是个人日志。
那个时候心中还没有“营销”这个概念,不在意点击量,不在意多少看客。写文更多的是为了自娱自乐,灵感来了就掏出手机噼里啪啦一阵敲。那时宿舍会熄灯,也没有PC电脑。最狂热的时候,就是12点躺在床上灵光一闪,打开手机窝在被窝里码字,有时候摁下发布键已经半夜三点。
文章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微小说,诗歌,散文,甚至一些无法成文的词汇,都喜欢记下来发到日志里。朋友经常吐槽看不懂,个人倒是也不在意。
高中时因为情绪一直比较压抑,写东西的时候难免有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看书也是取决于同班同学带来的各式酸甜苦辣的青春小说。这样的习惯一直持续到大学。到了大学,开始习惯定期买一些译文类小说看,也不再将文字发布到网上,而更喜欢丢到个人电脑的文件夹角落里,当作私有财产宝贝着。
那时有一本从高中开始一直很喜欢的月刊杂志,叫作《飞·奇幻世界》。每个月发刊的时候一直是自己最兴奋的时候,前前后后去报刊亭问老板,买到手后就飞快地读完。每一个短篇,每一期连载,甚至刊尾的编辑部故事和每页下方的读者留言都一字不落。可以说这本杂志成了我当时最珍贵的文字读物,某种程度上也引导着自己的写文方向。那段时间写的内容清一色都是幻想系。
大三开始做大量的实验,天天要跑实验室,加上开始玩网游,课余时间都献给了游戏。买杂志不再勤快,买回来也只是草草翻下目录便存在书架上,打算假期再看。那段时间也不再写长篇的文字,很多时候的念头被我写在记事本上,变成一个个寥寥数字的txt文件丢在一个叫“一点想法”的文件夹里。当然,也再难想到去打开它们。
直到某一天,我发现那本杂志停刊了,而那时我已经压了四本在书架上,一字未读。电脑里上一个txt文件,创立于小半年前。
离开学校之后,时间总是转得飞快。人的观念也在飞速变化,因为需要更切实际地考虑钱的重要性。
不知不觉,目光所及的文字,变多了,也变味儿了。
过去,读书的人总喜欢在字里行间中寻找作者的一缕灵魂,喜欢把作者的用词放在口间咂摸繁复,试图嚼出更深层的味道。而正文中的每一个字,落下时有如滴水穿石,连起来便化作春水一泓,一口气读完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使看书变成了一种享受。
现在,文字的内容更多情况下变得奔放而直接。打开贴吧,打开微信,打开头条,首页推荐显得剑拔弩张。
明星轶事、两性关系、提前焦虑、反思质疑。
人们更愿意一目十行地用5分钟看看不足3000字的《被分享80万次的演讲:26岁请逼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因为这样的文章能点燃奋斗的正能量。
人们希望为《90后高管美女辞职反乡,只为寻找最天然的山野珍宝》去买单,因为这样的文章能带领自己逃离工业社会充满铜臭味的流水线生产。
人们对《留意男人私生活里的这五个小习惯,可以看透他的为人》奉若圣经,因为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自己慧眼识人,毕竟这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9102年。
看文的人喜欢,写文的人自然有了新的方向。
曾看过一篇教写软文的文章,如何写出夺人眼球的题目,如何在文章中创造冲突,如何诱导看客分享到朋友圈,配上抖机灵的狡黠文风与时下流行的表情包,手把手肩并肩地打造了一个《零门槛教你写软文,我从普通工薪族变成了年入百万的自媒体女王》。
看文的人不知道自己看了些什么,写文的人不在意自己写了些什么。
只要为养眼的数字拍手叫好就可以了。
早先的时候,很多文坛前辈大师曾在一些公开场合对这些新的爆款文章进行口诛笔伐,不少看客也曾对软文横行的现状表示不满。然而小部分人终究是拗不过大潮流,有人看的文才被认为有价值,一篇10w+更是仿佛可以流芳百世了。
前段时间有个做自媒体的朋友跟我说,他最近想写科幻小说,只是迟迟没办法动笔。这原本是他刚毕业那会儿的一个念头,存在心里好久一直想付诸实践。
只是他几次坐在电脑前打开word,却一直不算顺利,写几行就想删掉。好多曾经的想法明明就在脑海里,却仿佛被什么东西堵塞住一样无法展开。
他想起在咖啡馆小纸片上写哈利波特的罗琳阿姨,怀疑是现代文明的工具阻碍了自己的文思,于是买了高逼格的本子和笔,打算用手写开一个好头,结果打开的笔帽丢在一旁一个晚上,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所以我仔细总结了一下是什么阻止了我动笔。”他说,“首先是题目,不管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拟的题目不合适,没办法cover整个故事;再就是剧情,每次写开头都感觉这个开头无比乏味,没有冲击感,没有矛盾,根本无法吸引人的眼球。”
后来,他兴致勃勃地说自己有了一个绝妙的开头和一个满意的题目,已经开始写首章了。
然而好景不长,没两天吃饭的时候就哭笑不得地跟我说,他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角色的情绪。
“为什么小说里不能插表情包啊。”他做了一个扶额的表情。
不过他终究是写下去了,他文笔非常好,大局观又不错,很快就进入了状态。
只是再没能看到他兴致勃勃地提起写小说这件事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