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正义/作者:邵明

作者: 房作者_0970 | 来源:发表于2021-09-05 06:06 被阅读0次

    ——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前日仙世的他,用一生去践行:我,没有忘记历史!》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我摘一段编者按——“8月29日,王晶垚先生逝世,享年100岁。王先生生前供职于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其夫人为卞仲耘女士,原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今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1966年8月5日,她被该校的女学生们打死于校中。卞仲耘是...,在北京第一个被打死的教育工作者。”

    文章的详细内容我就不介绍了,我昨天已发到朋友圈里了。今天我想说的是一句,我们一直认为是真理的话——“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长久以来,在关于司法的网络讨论中,这都是一句出现频率最高的话之一。在冤案、错案或延后的审判终于到来的那一刻,人们会拍手称快,会欢欣鼓舞,我曾经也有过这种感觉,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

    然而我看了《前日仙世的他,用一生去饯行:我,没有忘记历史!》一文,活到了100岁的王晶垚老先生他等到了吗?这使我联想起了最近看到的,英国一句法律格言:“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此话怎讲?

    陈瑞华教授,在《看得见的正义》一书中写到——“有人可能提出辩驳: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只不过这种正义晚到一步而已。实际上,迟来的正义之所以为非正义,倒不是因为实体结论发生了错误或者造成了实体上的不公正,而是由于实体结论的过迟产生而造成了程序过程上的不公正。这种正义的迟到现象所损害的是司法裁判的及时性。”

    “正义的及时性”,使我认识到“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然而就是这样的“非正义”王晶垚老先生也没有等到。我想,经过那个特殊年代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我们的儿时记忆,我们的青春年华,我们等到了什么?面对离我们而去的亲人,又有何意义!所以,我们最需要的正义是在当下,所以,我们决不能忘了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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