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王疏离是那次晚饭之后。
大概是自己天生骄傲,以为还会有下次;又或许是自己后知后觉,直到现在才回味出当时的选择题。
老王,2016年7月21日认识,同事,共事一年。踏实勤快、有修养懂分寸;会做饭、能唱歌、字写得漂亮。仿佛没什么缺点。可偏偏这样的人,我为什么会犹豫呢?
原因有三。
人说,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那我现在为失去一个人编造借口,一定会遭人诟病。无奈,权作自我剖析、反省疗伤吧。
一.异乡人、小两岁
没有地域黑,喜欢东北大碴子,干净利落、爽朗幽默;没有大叔控,何况老王比我成熟。自认为不是一个特别在意客观条件的人。家乡年龄不会限制一个人的性格养成,更不会界定一个人的优劣。包容通达如我,怎么会把这个作为借口一号?耳根子软呐!对自己和对方都没有信心。有分寸自然不会轻易许诺,知礼节大概就是很少自我暴露,家长里短一概不提,认识很久眼前好像还是个陌生人。唯一一次唐突就是那晚抛出的选择题。
二.没有担当
用词不准确,这点不算毛病。老王也曾经解释过,22岁的年纪,由东北只身来中原,当然要事事小心。何况也不是泼皮无赖推卸责任。然而这点和我的诉求相悖。丈夫有两种,或像树像山像海,终生所托;或像野花像气球像肥皂泡,有情饮水饱。老王介于两者之间,不得依靠也不够有趣。是姑奶奶你要求太高了!没错。没有经过磨合的原始感情就是这个样子,是我没给一段感情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然而老王走的也太急,不知道你当时有没有心凉。
三.自卑
我的自卑,病程愈十年。自卑的人,不仅仅是通常理解的不敢做事拿不定主意,最要命的是害怕被人否定被人拒绝被人抛弃。同时又急于表现想让大家认可,如此就会变的莽撞易受伤。老王恰恰相反。凡事有主意,不表现。偶尔会旁敲侧击,从不直言。和他相处,暖,但是会心虚。
2017年10月3日走后一去不回头。
主动和解非我性格。工作条件艰苦,总觉得人老得特别快。完善自我人格,珍惜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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