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了解退市制度(二)
*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况
概念:交易类强制退市是指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触及规定情形时,经历风险提示公告、停牌、终止上市决定、摘牌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的过程。
*触发机制:
1成交量不合格:
在深交所所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创业板低于200万股
在深交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在深交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其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且其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2收盘价
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在深交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A股和B股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
3市值
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4股东人数
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人/创业板少于400人
5其他: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交易类强制退市程序
停牌-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终止上市决定-摘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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