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世间万物,有一种惯性:对于获得的嫌少,想要的更多;对于付出的嫌多,希望获得的更嫌少。
其中,这种惯性包涵着两种哲学思维,即“利”和“义”。著名哲学家,国学大师冯友兰对此给出的解释是:每种人都有他们对于社会权利及义务,也就是说对于他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普遍的情形中,人对于求利,易偏于太过,而对于应尽的义务,则总是偏于不及。不管哪一种行为,都不是社会及个人的长久之计。现实中,唯有恪守对“义”的坦诚付出,把控好对“利”的追求,做到利不过而义能及的惯性,才能活出通透丰盈的人生。
这才是“见利而不苟得,此人之杰也”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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