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决定找一份工作。活着的目的,是很难分得清楚的。但从普世意义来说,只要一份工作,有一份薪水,才能活着。毕竟白饭是唯一保命的条件。面条只是滚烫的零食罢了。
我步行出发。鞋底撵碎沙粒的声响在耳边回荡。头上烈日过于浓重,将我都烤干了,身旁的风景是同我一起,栓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但它们比我聪明,原地不动地在大地上吸取天地精华。不被任何事干扰。唯一做的,是静看我的挣扎。
何等讽刺。
我呢,终是听信歪理走了歪路的可恶蚂蚱,逐渐脱离带刺的缰绳。朝大家所认为的真理疾驰而去。唯一行善的举止,就只是摸摸路过的小孩们的脑袋,笑着说一句“没有糖吃,一定很艰难吧。”然后把糖塞他们手里。看他们欢快地远去。
这是一次具有抗争意义的短途旅行。
昨夜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的后代。梦还悄悄和我说,建立新家的前提,是有钱结婚。
三年前我做到了。现在是结婚后就得有钱供儿女读书。那些后代,迟早有一天会和我一样,不管是否出自本意,都要穿上皮鞋、金甲圣衣。走一趟短途旅行的。
工作赚钱,无疑是人类的分内事。就像我儿子常看的一部名叫《千与千寻》的动画片。里面有一句台词是“不努力工作就会变成猪”。
猪。我就是猪。听任语言的支配。再报以行动证明。就好比此次旅行。
在我说它短暂的时候,竟不甘示弱地将刀刃亮出来了。它在我满头大汗的脸上来回划去,以此警告我的不忠。以至于在我挣扎时,不慎脚踩了钉,
一阵痛处钻心窝的来。碍于面子,我没有即刻抱着脚嚎叫。同时还得忍受着恶魔的讥笑。它说“你这个厚脸皮的家伙,迟早有一天你会摊大事的。我猜你下一步肯定躲在角落里拔钉!”
风景还在倒退。恶魔出现时,风景就已经不是风景了。我找个了无人之地,脱掉鞋袜,汗与血的融合致使痛楚加剧。我希望此刻能有个温柔的女人或温柔的狗狗帮我舔伤口。毕竟连傻子都不会舔自己的脚丫,我这等正常人又怎会如此愚笨呢?
血液从脚底冒出来,从脚部流出来的血不能堪称美观(你看,我把血液分贵贱了)。因此我不能将它形容成冬日梅花。唯一确切的,是死猪肉上过红的疱疹。
等待血止时,我又开始上路。一瘸一拐地向与面试官约好的地点前进。任何美丽的事物都无法阻止我。我如战士一般,身披金甲圣衣,迈起被“白骨”插穿的双脚,向胜利前进。
而我却不知所谓胜利是何等的胜利。
有钱就是胜利吗?这句话与他人道来更适合些。我这种人,宁愿坐着等死,视工作为歪理的人,是不配被栓在胜利一说上的。
目的地很快出现了。感觉不是我向它前进,而是它向我逼近似的。我冲啊冲啊,边冲边想:工作,公司,到底都是些什么地方呢?是能用劳动换来金钱的利益之地吧。
毕竟没有利益,社会关系、人际关系、乃至全球的金融关系,都会难以维护的呐。
如此说来,所有人都不是电影里的特工了吗?给钱就帮你工作。何等威风!
对,吾乃特工。家里的妻儿是努力的动力…这么一想,我的步子迈得更开了,脚底有湿意传来。血液也会说话。它正为我加油呢。
抵达目的地。一家玩具公司。面试官见到我,整个人像松了口气。要知道,做人事这行的,招到人就有钱拿啊。
他朝我挥挥手,“你好呀。”
从此,我就要替他们劳作。每天披着金甲圣衣,脚踏尖钉和烈日去为公司服务。我再也不是可笑的猪。
回来的路上,天空的气色沉了许多。深渊巨口在我背后远去了。我一瘸一拐地回家,向妻子诉说我想象中的一切。
她噗地笑出声,“傻子,连不想工作这回事,都想得诗意盘然。你可真有趣呀。”
儿子却在一旁摇摇头,“不啊,父亲可是超人哟。”
我摸摸他的小脑袋,心想,此乃,灭绝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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