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就要被埋掉,活着的人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与其说这本书是在讲活着,不如说是在讲死亡。
当你以为福贵一家会慢慢好起来的时候,生活更糟糕了。家珍被父亲接回家,生了孩子后带着孩子来到家门口,我以为上有高堂,有妻有儿女,有田地,浪子回头,慢慢就有鸡,有牛羊,有牛了。谁曾想,悲剧才开始。福贵的家人一个接一个死去。参军回家后得知母亲已死的消息,儿子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女儿生孩子大出血,女婿做工意外身亡,妻子软骨病,外孙吃豆子撑死,落得个孑然一身。可谓“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我想很多人都会受不了这种打击,选择自杀追寻家人的脚步。他对春生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你更应该好好活着,你想想,你走南闯北打那么多仗,你活下容易吗?”
或许这也是福贵相对自己说的话吧。
作者一直在打破你的期望,看到友庆死去,瞬间掉下眼泪。这个可爱的孩子,会因为爹说自己穿鞋子太费选择抱着鞋光着脚丫在家和学校两头跑,运动会跑步也是把鞋抱着跑,跑完后小心翼翼的穿上鞋。用心喂养的羊被公社没收,仍然每天去看它们,给它们割草。家里没粮食,同意把重新喂养的小羊卖掉换米,也只是提了个不要卖给宰羊的小小要求。这个孩子知道有人要用血,很乐意去献血救人。因抽血过多,有庆死掉了。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我看着那条玩去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福贵的家人都是平凡的小人物,都在用尽全力的活着,然而就连基本的想活下去都不能被成全。
活着,是多么的难。
小时候听奶奶讲过一些那个年代的事情,年岁太久,忘得差不多,就记得听了她说没有粮食只能吃黄泥巴,刨树根。泡了一碗泥巴水,一个人小口小口喝完了。很涩,带着沙,味道并不好。
长在农村,很多庄稼人如作者在书里说的一样“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他们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即便是这零星几点也都是自身之外的记忆。”
因为,他们把所有的热情都花在活着上了。
在我小时候,村里的年轻人去城市寻找机会,剩下的基本是老人和孩子。记事起就是和奶奶一起生活,父母永远都是年末回来。农忙的时候,爷爷奶奶三点就起床去割稻子,我一般六点起床做最简单的面送到田里。吃完饭我回家洗碗,收拾,洗衣服,晒谷子,把草筛去。十一点天热起来他们收工回家,我开始准备午饭。收拾完睡个午觉,下午三点左右继续干活,直到晚上。
每天都有很多事情做,对他们来说,闲暇时间抽个烟,打个麻将是很好的娱乐了。谁还有多的精力去思考人生。一辈子都在为后辈打拼。
福贵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我想,是生活让他不断思考。他觉得龙二替他死去,甚至庆幸自己败光家业,不然斗地主死的就是他。
这个男人坚韧的活着,乐天,易满足,珍惜生命。
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他也只能活着。
“旁边年轻人又喊又叫,他们兴奋是他们处在局外人的位置上。”
你没穿过她的鞋子走路,怎么知道她有多难。
对我来说,能称为好书的是在看完后能思考,而且能有所行动。前段时间因为一个电话,我和我爸没再联系过,一会吃完饭给爸妈打个电话吧。活着真好,对不起,是我辜负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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