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haomeiwen.com/i7174709/de2c4026c9e909d5.jpg)
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论语集注》
野,野人,言鄙略也。史,掌文書,多聞習事,而誠或不足也。彬彬,猶班班,物相雜而適均之貌。言學者當損有餘,補不足,至於成德,則不期然而然矣。○楊氏曰:「文質不可以相勝。然質之勝文,猶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勝而至於滅質,則其本亡矣。雖有文,將安施乎?然則與其史也,寧野。」
《论语新解》
质:朴也。.
文:华饰也。
野:鄙野义。《礼记》云:“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是也。
史:宗庙之祝史,及凡在官府掌文书者。
彬彬:犹班班,物相杂而适均之义。
先生说:“质朴胜过文采,则像一乡野人。文采胜过了朴质,则像庙里的祝官(或衙门里的文书员)。只有质朴文采配合均匀,才是一君子。”
《论语注疏》
包曰:“野,如野人言鄙略也。”
包曰:“史者,文多而质少。”
包曰:“彬彬,文质相半之貌。”
[疏]“子曰”至“君子”。
○正义曰:此章明君子也。“质胜文则野”者,谓人若质多胜於文,则如野人言鄙略也。“文胜质则史”者,言文多胜於质,则如史官也。“文质彬彬,然後君子”者,彬彬,文质相半之貌。言文华质朴相半,彬彬然,然後可为君子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