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琴

作者: 东篱乌鸦 | 来源:发表于2018-02-28 10:33 被阅读0次

    读书时期旧稿,现在看来生涩幼稚。整理收藏以防丢失,以此激励

    前世

    她是毕府大院的少主子。他是她家短工花匠的儿子。

    大家会以为这又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是啊,端庄秀丽又高贵的大小姐怎么会看上一个穷困潦倒的下人的儿子。这在现今社会是很不符合实际的乌托邦,再不然就是他龙生蚁巢,屈于一时,日后必会飞黄腾达。也许就是所谓的潜力股,然而不管其他,这一世他就是花匠的儿子,遗传了父母低贱的身份和穷人都有的恶习——邋遢、胸无点墨。这样的一个他初见于她,居然就产生了痴心妄想。

    为了接近她,他瞒着管家外出做两份的工,一餐只吃半餐的饭量。为的就是省下钱来买些像样的家当装点自己。他必须在她面前有个人样,不至于入不了她的眼。

    一日,见她捧着书倚在廊椅上,不知书中哪个情节打动了她,转头怔怔地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发呆。点点愁容,淡淡胭脂竟看的他如痴如醉,差点修坏了她最爱的花鹤令。

    他外出做三份的工,攒起钱来买书。他央求小镜教他识字。小镜是大院老妈子的丫头,父亲在桥头摆个说书的摊子,所以认得几个字。

    有时候他见她走过长廊,也装模作样地捧着书一边干活一边看。他也曾见她回头看向自己轻轻地一笑而过。只为这一个笑,他又外出做四份的工。他要读书考功名,要像小镜父亲说的书里一样,金榜题名,荣归故里,娶她做妻。

    最后他没有考取功名,而是受了他打工铺老板的启发,做了生意。在那个商不如士的年代,他当然没有资格娶她。更何况,他金钵罐满之时,她早已嫁作人妇、儿女绕膝。他只能责怪自己生不逢时、开窍太晚。

    他悻悻然回家的时候,家里做主给他定了亲。新娘子居然就是当年教她读书识字的小镜。他不禁恍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是这样一目了然。他的出身就决定了一切。

    他不信命,就如上天让他遇见她就是告诉他要反命而行。

    今世

        她是芸芸众生、凡夫俗子中最平凡的普通大众。她除了一副稍显突出的皮囊就没有任何可炫耀的东西。她像普通女子一样,做着一份重复又低廉的糊口工作。她父母都是清高又洁癖的知识分子,瞧不起商人的铜臭气,其实骨子里都泛着穷人的贱脾气。

    他是商界叱咤风云的奇男子,而立之年就坐拥亿万身家。似乎与生俱来的商业头脑,天生就是一块奇料。自小就有一股力量让他披荆斩棘,所向披靡,为的就是一个方向一个目的。就如猛虎之与山林,如鱼得水,在这世混得风云潇洒。

    这样的两个人总应该没有交集。她见他也只有在杂志封面和电视新闻里。

    他见她却是在一场婚礼。归根究底,原来他们可称得上是同乡。父母在他年幼之时出于好玩定下的亲事居然成了现实。她作为伴娘出现在他的婚宴,他见她时,居然就想起了前程往事。素未谋面的新娘子笑的一脸灿烂,分明就是当年的小镜。原来孟婆汤喝过太多也无济于事,所有人的命运又回到原点。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在看似高不可攀的爱情面前,他们总显得过于卑微。就如他当年精心修饰的花鹤令,花团锦簇,富贵得不可一世,可是一场风雨就凋零成泥。他明白了他的一路无阻是源于怎样的造化,可是那又如何,时过境迁,峰回路转,已不复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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