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中小学校
1.开学前应做好口罩、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教职员工培训。
2.加强对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在学校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4.加强教室、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增加对教室、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7.建议错峰用餐、自带餐具。
8.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9.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教职员工直接接触,优先采取远程网络方式教学。
10.学校暂时不组织室内集会或活动。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11.加强师生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援助和疏导。
1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13.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4.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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