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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罪与罚

老师的罪与罚

作者: Annsherry | 来源:发表于2020-06-29 21:18 被阅读0次

    最近,山东省农家女苟晶两年高考被顶替的消息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单一事件的背后是已经形成的产业链,这件事情的最后结果还未可知。而就在六月初,五年级的小学生谬可馨因为作文被批负能量,并被体罚(此点存疑)而跳楼自杀,谬可馨的作文也被公布到了网上,作文被红笔批改的面目全非,目前来看,因为缺少证据,这位语文老师也无需担责。在这里我并不想过多讨论这两起事件(具体情况可以知乎)。其实,关于老师的罪,也许每个人都能说上几句,在这里,我想聊聊关于我的经历,也许算不上是罪,也许每个人都经历过类似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就应当存在。

    小学有一年,我的班主任语文老师S非常喜欢体罚学生,我和我的同学无论是迟到还是没有回答对问题,抑或是上课说话,坐姿不标准,都会被这位老师拿竹棍打手心,有时候是扇脸。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位男生,具体犯了什么错误我已记不清了,被S老师狠狠地打了好几分钟手心,最后也哭了,可是家长对于这种现象非但没有阻拦,还因为“学习效果好”而鼓励她这么做,所以她也就特别有恃无恐。到底是为了所谓的“学习效果好”,还是因为这就是S的行事风格,还是因为个人的原因,从而导致S如此频繁地体罚学生,还不甚明了,但是无论如何,体罚毕竟是错误的,事发在二十世纪初,我曾以为也许是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导致了这种现象,可是,后来和比我小十几岁的表亲了解到,其老师也会体罚学生,不知道时至今日,这种现象是否有所收敛了呢?

    也是在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我没有带书,老师要检查没带书的同学,我用另一本薄厚大小类似的书冒充,一开始老师没发现,后来同桌打了小报告(小学生还是单纯,也能直接打小报告,在此没有贬低的意思),老师才发现我的书没带,所以就让我对着墙站了一节课,虽然冒充带书确实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方式不免欠妥。

    还是之前的那位喜欢拿竹棍打学生手心的S老师,一次她让我好好改一篇作文,我改了一次后她说要我继续改,并且下午就要给她,所以中午我去寻求母亲的帮助,那天我们改了一中午的作文,下午交给S老师的时候,老师看了一眼说,你改的太乱了,我不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改的多,进而导致乱,至少说明是认真改过的,可是这位S老师却看不到这点,匆匆否定了我的努力,她其实可以因为乱而让我再誊写一遍,但是并没有。这件事情也许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印象比较深刻。

    对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我始终觉得,无论如何不应该有这种现象,但是现实中很难避免。凡事要从两方面看,老师屡屡遇到不听话,不听讲的学生,时间长了必定会生气,进而失去了信心和耐心,如果时常有这种情况,老师不免采取不合适的方式。要如何处理这种屡教不听的情况就十分考验老师的水平了,有些老师通过一些方法引起学生注意而认真听讲,有些老师可能会大喊大叫甚至体罚学生。对于不同的学生,同样的方法也许并不都能奏效。面对冥顽不化的学生,也许需要和其家长进行沟通了,这种事也无法一次性简单解决。

    说了这么多罪,我想说另一件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初中老师G,她是在初三的时候开始教我们的理科老师,第一节课快下课的时候她说,我批改作业不会用红笔,而会用铅笔,我觉得用红笔批改作业对学生不尊重。这种做法我遇见的仅此一人,试想想如果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位五年级小学生谬可馨所写的作文能够得到老师认真、尊重的批改,而不是全盘否定,抑或是遇到一位用铅笔认真批改的老师,也许结果就没有那么悲惨了。(下图就是谬可馨被批改的面目全非的作文,至于作文写的如何,留给屏幕前的读者自己判断。)

    中小学老师面对的是祖国的花朵,老师的一言一行,对待事情的处理方法都会对他们产生很大影响,做人要有最起码的道德,作为老师,在学生中间“权利”很大,老师态度上的不认真,不负责任,甚至是对学生发出的恶意,以权谋私的行为,无意有意的情绪发泄,小则导致学生受到不公对待,大到摧毁一个人的一生,既然要做老师,最起码应该做到关心关爱、公平对待学生,不求教学水平有多优秀,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基本的善意应该也是有的。

    也许我的经历还算不上是罪,但是在这世界,罪并不少见。

    不知道那些作恶的人在事后是否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这种内心的不安也可以看作是由恶而产生的罪,正所谓“虚无的十字架”(东野圭吾的一本小说),一个人在做恶之后虽然未被揭发,但也常年受到了来自内心的不安和惩罚,虽然如此,事情的真相需要澄清,公平和正义也需要得到声张。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做这些工作的能力是慢慢积累出来的,可是有些老师却连基本的不作恶都无法做到。

    一个人看到小孩子快掉到井里都会不假思索想去救他,人和人之间最基本的善良有那么难吗?

    (最后一段的例子出自《孟子》的《公孙丑章句上》的一句话:“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意思是“之所以说每个人都有怜悯体恤别人的心情,是因为,如果今天有人突然看见一个小孩要掉进井里面去了,必然会产生惊惧同情的心理——这不是因为要想去和这孩子的父母拉关系,不是因为要想在乡邻朋友中博取声誉,也不是因为厌恶这孩子的哭叫声才产生这种惊惧同情心理的。”这篇文章的论证很精彩犀利,在大学语文课学习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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