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思念,念念不忘十几年,那个名字,在我心里重复了十几年,所以说想要忘记却难以忘记,我竟如此般思念他,所以才会在第一眼看见那个小说里的主人公的名字时如此激动,还竟然拿那个名字做自己的昵称。我总是想我是思他成狂了吗,这个在我心里重复了十几年,日日夜夜存在的名字,我是爱他的吗?我一次又一次肯定自己是爱他的,十几年了,到底思念他成为了习惯,还是我真的懂得了爱这个字。可是,我一直觉得自己并不懂什么是爱情。我爱他吗?最爱晕车的自己总在坐车的时候哭个不停,我总在想要是他在旁边就不那么难受了吧。那种天旋地转的头晕真是够难受的,要是他在,我肯定不会难受,我总是这么想,要是他在,被室友骂的狗血淋头的我会扑倒在他怀里大声的哭泣,便不会有那个徘徊在大街上游荡的想要自杀的自己。要是他在的话,我就可以不那么难过让自己沉浸在阴霾中难以走出。要是他在的话,我就不会在考试难过时划伤自己的手臂,要是他在,我就不会那个高四那个高五没有活在没有人说话的世界里,就不会到头来被骂还只能吞下去,就不会在考试时吃什么吐什么,他在,我一定是会欢喜的吃的下饭睡的好觉的。那个高四那个高五,想要在他面前哭泣,拨通的电话也只能静静听着他的声音,我以为,他会在。直到同学告诉我他有了女朋友,我以为又是他在骗我,不死心的表白,不过是屈辱,他不是说他爱我吗,他用了爱这个词,对我来说这般神圣的爱,他说他爱我的。他骗我,他利用他同学的身份来骗我,我才会任性的让自己伤他,我喜欢他吃醋的样子,骗我该受惩罚才对,我以为他又骗我,直到他说我们不可能了。我知道这是我必须接受的现实。是我太作了吗,我不停的责怪自己太作而失去那个我曾经那么喜欢的他,我以为爱这个字能承受得起很多,可是我终究还是错了。他的确是有了爱的人了。原来爱是这样的,所以不要说爱谁了吧。我说我爱他,我爱他吗?我好像是太作了。他说他喜欢我,我也悄悄的动了心。可是当同学打我的时候,他在一旁看着,当遇见尴尬场面时,他在一旁看着,当我住院时,他连看都没有来看我,这时我多希望他在旁边看着,多讽刺啊。同学欺负我,是另外一个男孩出来挡在我面前,我很感谢,我以为和那个男孩关系好点他会吃醋,我多喜欢看见爱吃醋的他的样子,可是是我太作了吧,是否电视剧看的过多,所以把彼此当做了荧幕里的男女主角。终究是太作了,而这一场故事里,受伤最深的那个竟是自己,有多可笑。亲人问我,朋友问我,24了为什么还不谈恋爱,闺蜜问我,天哪,你的初吻还在。他们说,没人追我吗?是吗,没人追我吗?也许吧。我只觉得,初吻该给初恋,可是我的初恋呢,我有初恋吗,如果愿意吻一个人,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爱到底是什么呢,他说他爱我的,我这十几年也竟将他放在了心上十几年,思他成狂,可是爱这个字,我不懂,也不愿再去深究。嗯,我的确讨厌一个人生活,难过和想哭的时候,竟觉格外孤单,可那又怎样,这个世界里,谁不都得学会一个人活着。可能有一天,我真的能够放下他,可能有一天,有一个男孩会教会我什么叫做爱,那份神圣而又崇高的爱,该明白的总会明白的。也许,某一天,听见马文卓这个名字心里还是会难过,但谁说的清呢,谁都有遇见自己幸福的权力,不能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另外一个喜欢着 他的人而改变吧。所以那本书叫做离歌,那个 女主角叫做马小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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