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的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
如来十力
一是处非处力 二业力 三定力 四根力 五欲力 六性力 七至处道力 八宿命力 九天眼力 十漏尽力
次四无碍智而辩十力者。上之所明。多是菩萨所得。自行化他之法。今欲明诸佛所得。自行化他法门。故次明十力不共等法也。此十通名力者。即诸佛所得。如实智用通达一切。了了分明。无能坏无能胜。故名力也。大菩萨亦分得此智力。但比佛小劣故没不受名
一是处非处力 佛知一切诸法因缘。果报定相。从是因缘。生如是果报。从是因缘。不生如是果报。如恶业得受乐报。无有是处。恶业尚不得世间乐。何况出世间乐。恶行生天。无有是处。恶行尚不能得生天。何况涅槃。五盖覆心散乱。虽修七觉。而得涅槃。无有是处。五盖覆心。虽修七觉。尚不能得声闻道。心无覆盖。佛道可得。况声闻道。如是等种种。是处不是处。佛悉遍知。无能坏无能胜。是初力也
二业智力 佛知一切众生。过去未来现在。诸业诸受。知造业处。知因缘。知果报。皆悉遍知。无能坏无能胜。二力也
三定力 佛知一切诸禅解脱三昧定。垢净分别相。如实遍知。无能坏无能胜。三力也
四根力 佛知他众生诸根上下相。如实遍知。无能坏无能胜。四力也
五欲力 佛知他众生种种欲。如实遍知。无能坏无能胜。五力也
六性力 佛知世间种种无数性。如实遍知。无能坏无能胜。六力也
七至处道力 佛知一切道至处相。如实遍知。无能坏无能胜。七力也
八宿命力佛知种种宿命共相共因缘。一世二世乃至百千世劫初尽。我在彼众生中。如是姓名。饮食苦乐。寿命长短。彼中死是间生。是间死还生是间。此间生名姓饮食苦乐寿命长短亦如是。如实遍知。无能坏无能胜。八力也
九天眼力佛天眼净过诸人眼。见众生死时生时。端正丑陋。若大若小。若堕恶道。若生善道。如是业因缘受报。是诸众生恶身口意成就。谤毁圣人邪见业成就。是因缘故。身坏死时。入恶道生地狱中。是诸众生。善身口意业成就不谤圣人正见正业成就。是因缘故。身坏死时。入善道生天上。如实遍知。无能坏无能胜。九力也
十漏尽力佛诸漏尽故。无漏心解脱。无漏智慧解脱。现在法中。自识知我生已尽。持戒已立。不作后有。尽如实遍知。无能坏无能胜。十力也
如来四无畏
一、一切智无所畏,佛于大众中明言我为一切智人而无畏心也。
二、漏尽无所畏,佛于大众中明言我断尽一切烦恼而无畏心也。
三、说障道无所畏,佛于大众中说惑业等诸障法而无畏心也。
四、说尽苦道无所畏,佛于大众中说戒定慧等诸尽苦之正道而无畏心也。见智度论二十五、法界次第下之下。
如来十八不共法
十八种不共通之法。即不共通于声闻、缘觉,唯佛与菩萨特有之十八种功德法。 (一)佛之十八不共法。全称十八不共佛法。(一)出自大品般若经卷五广乘品:
(1)诸佛身无失,佛自无量劫来,持戒清净,以此功德满足之故,一切烦恼皆尽,故于身无失。
(2)口无失,佛具无量之智慧辩才,所说之法随众机宜而使皆得证悟之谓。
(3)念无失,佛修诸甚深禅定,心不散乱,心于诸法无所著,得第一义之安稳。以上三法指身、口、意三业皆无过失。
(4)无异想,佛于一切众生平等普度,心无简择。
(5)无不定心,佛之行住坐卧常不离甚深之胜定,摄心住善法中,于诸法实相中不退失。
(6)无不知己舍心,于苦等之受,佛念念之中觉知其生住灭等相,而住于寂静平等。
(7)欲无减,佛具众善,常欲度诸众生,心无厌足。
(8)精进无减,佛之身心精进满足,为度众生恒行种种方便,无有休息。
(9)念无减,三世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应满足,无有退转。
(10) 慧无减,指佛具一切智慧,又三世之智慧无碍故,于慧无缺减。
(11)解脱无减,佛远离一切执着,具有为、无为二种解脱,一切烦恼之习悉尽无余,即于解脱无缺减。
(12)解脱知见无减,佛知见诸解脱相,了了无闇障。
(13)一切身业随智慧行。
(14)一切口业随智慧行。
(15)一切意业随智慧行。以上三项,乃佛造作身、口、意三业时,先观察得失,后随智慧而行,故无过失,皆能利益众生。
(16)智慧知见过去世无阂无障。
(17)智慧知见未来世无阂无障。
(18)智慧知见现在世无阂无障。上三者谓佛之智慧照知过去、未来、现在三世所有一切之事,皆通达无碍。
(二)即指十力、四无所畏、三念住、大悲等十八种法。此十八种乃诸佛初成道时,于尽智位所修得之法,为余之圣者所无。即唯佛独得十力,除诸惑习气;得四无所畏,说法无怖畏;得三念住,不生欢戚心;得大悲,缘一切有情,得明三苦之行相。
十力为:处非处智力、业异熟智力、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根上下智力、种种胜解智力、种种界智力、偏趣行智力、宿住随念智力、死生智力、漏尽智力。
四无所畏为:正等觉无畏、漏永尽无畏、说障法无畏、说出道无畏。
三念住为:于恭敬听闻者住平等心、于不恭敬听闻者住平等心、于恭敬听闻与不恭敬听闻者住平等心。
(三)有余师所说佛之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论卷二十六举:一切智、功德无量、大悲、智慧中自在、定中自在、变化自在、记别无量、记别不虚、言无失、智慧无减、常施舍行、常观众生、不失念、无烦恼习、无有能如法出其失、无能见顶、足下柔软、得神通波罗蜜故,转众生心令欢喜得度。大抵此不共法皆以智慧为义。另外十住毗婆沙论卷十之四十不共法品说佛四十不共法,卷十一说四十四不共法,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九出佛一百四十不共法。[文殊师利问经卷下、大毗婆沙论卷十七]
(二)菩萨之十八不共法。出自宝雨经卷四。即:
(一)行施不随他教。
(二)持戒不随他教。
(三)修忍不随他教。
(四)精进不随他教。
(五)静虑不随他教。
(六)般若不随他教。
(七)行于摄事,能摄一切有情。
(八)能解回向。
(九)方便善巧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复能示现于最上乘而得出离。
(十)不退大乘。
十一)善能示现于生死涅槃,而得安乐,言音善巧能随世俗。
(十二)智为前导,虽现前起种种受生,而无所作,离诸过失。
(十三)具足十善身语意业。
(十四)为摄诸有情,恒不舍离,常能忍受一切苦蕴。
(十五)能为示现一切世间之所爱乐。
(十六)虽于众多苦恼愚夫及声闻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宝坚固清净庄严。
(十七)若受一切法-王位时,以缯及水系灌其顶。
(十八)能不舍离诸佛正法示现悕求。
出自<自在王菩萨经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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