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随记》(19_4)—正当防卫
我活到二十多岁才听到公民有个权利叫正当防卫,那是从一部日本电影《追捕》中得来的。矢村警长举枪逼迫那个黑道议员从窗口跳下去,议员扑落了手枪,杜丘拾起枪击毙议员,矢村赶紧夺回枪,提醒杜丘,“我打死他是正当防卫!”。时值1978年秋,距离1979年《刑法》颁布尚有一年,绝大部分观众对“正当防卫”有些茫然,当时的报纸在评介电影时还特别做了解释。
活到四十岁时,听电台普法节目,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讲解正当防卫法律条文。那时家里有了电话,可以拨打电台节目热线提问,挺热闹。当年许多市民家庭有个习惯是吃饭听广播,我也是。忍不住就把电话打了过去,提问是,我在见义勇为或正当防卫时,面对持有凶器的歹徒,我处于弱势,可不可以随身携带刀具什么的,以便正义战胜邪恶?主持人是个女同志,非常机智,她挂断了我的电话,却在电台节目里连声呼唤,“喂!这位先生,请您讲话……”。
活到四十五,美国发生警察殴打黑人,录像在电视节目播放,大规模抗议活动爆发,到处是骚乱暴力袭击,甚至殃及亚裔移民。我注意到,暴徒们袭击一个韩国人商铺时,那个韩国男子站在房顶举枪回击,火光中有黑人倒地。这是我们的央视报道的,朋友们看了热议,估计打死没事儿,这就是正当防卫。
五十多岁时,出差无锡,随同的部下在宾馆同屋。他接了个电话,声称有人出三十万买其胳膊,威逼他付二十万了事。在对方说银行账号时,部下关了机。我问他,得罪什么人了?他仔细想想说,没有啊!
回到太原,机场出口,我接了电话,对方核对我的姓名,我说“是”,他说他在黑道上混,有人出二十万买我的人头,他跟我也没仇,让我给他十万就算了。我一听大怒,我的部下一支胳膊值三十万,我的头才二十万?妈的小看人!于是压住火,对他说,兄弟!我出二十万,你把雇你那小子的头给我剁了,提头来见,货到付款!对方冷笑一声,我到你家见面谈吧!
我请警界朋友帮忙查一下电话机主,朋友苦笑,这你也信?我当然也不信,没有这么大的仇家。但晚上回家,楼前树丛里,楼梯转弯处,还是要多瞅几眼。那时我就想,这正当防卫还是得有个得心应手的器械好。
我想了好久,系条金属扣的皮带好,抡起来防卫进攻范围都够用,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凶器。遥想文革失学那几年,我们那宿舍大院孩子抱团结伙,用废旧卷烟机传送带改制成铜板扣大皮带,人人腰上一副,打群架时抡的呼呼响,就像抖空竹。去年街遇父殴子,我以为恶人施暴,上前制止,下意识地解皮带,这习惯就是那个年月养成的。
到了彼岸生活,我几天前把在体育商店枪支柜台玩枪的视频发回国内,朋友们看了神经兴奋,问这问那的。我根本就没那个念头,禁枪拥枪之争始终存在,这是他们的事。但毕竟家人生活在这里,不可能不关心。禁或拥,孰优孰劣,没有定论。如果禁不了,拥才可能做到正当防卫。如何认定正当防卫?他们这里估计也不是个简单的问题。还是不要遇到的好。
前几天,女儿在商场遇到俩黑人打劫,说来啼笑皆非,那俩冲进来,抱起两堆折价低档休闲服就跑,被赶到的警察制服。我觉得怪可怜的,又没有暴力袭击,如果我在场,也许再给他一件合身的,不存在什么正当防卫问题。
现在六十大几奔七了,还没有把握正当防卫界定问题。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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