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奶奶出生到老去的地方,叫小镇。
从我蹒跚学步到外出奔忙时生活的地方,叫小镇。
小镇真的没什么特别的,没发生过轰动性的事件,也不具有什么历史文化价值,可被评为古镇的。如果非要说出一个特别,那可能是它特别小吧。
小镇是我的家乡。
在很多人的记忆里,家乡是回归的地方,是一切的起始点,也是一切的归属地,它神圣而永久的存在着。我亦是,忆起小镇便高兴,记忆里,它一直都是鲜活明媚的。
小镇上有一种活动,叫做“集市”。“集市”大约起源于殷、周时期。《易·系辞》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总的来说,集市就是用来交换货物,各取所需的地方。每个地方集市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小镇上是每逢阴历二、五、八是赶集。
赶集的时候小镇上汇聚了来自周围各色各样的人,有来街上买东西的,也有来自不同地方坐“专车”过来卖东西的。街上的人摩肩接踵,欢声笑语,好不热闹。小镇是快乐的,小到襁褓里手舞足蹈的婴儿,大到柱着拐杖满面红光的老人,都是喜极了这热闹的氛围的。
小镇的声音是吆喝。街上各种各样的吆喝声混杂在一起,显得十分吵闹,但并没有人会介意,甚至十分享受。我记忆中的吆喝都是从温热的嘴里面传出的,而不是录音机里冷冰冰的声音,没有一点灵魂。不论卖什么,卖家总要喊上两句,仿佛这样就能吸引顾客,这样自己的商品才有价值。
小镇上还有一个特殊群体,那就是“云游四海”的“神仙”。在集市上卖各种包治百病的“神药”,说什么牙痛、腰痛、肩膀痛……反正哪里痛医哪里,老一辈人称呼他们为“神医”,比去医院看病还有效果。大家都知道是骗子,但还是有很多人去相信,并且乐此不疲,尽管这些“神医”在下一次赶集的时候不见踪影,他们也会说:“上次那个“医生”啊把我的腿治好了,好几天都不痛了。”
走了一批又来一批,每次都是不同的面孔,每次都是不同的把戏。我奶奶特别迷信这些,老是去买药,家里人都骂她,说别人是骗子还去相信。后来奶奶不去买药了,只是会站在那些街边“医院”面前乐呵呵的看着,并笑着跟旁人说:“我儿子儿媳说他们是骗子,不准我买药。”
仿佛记忆中的家乡,都是美好的。哪怕你儿时吃了家乡的苦,到岁数大了回来看一眼,也会感慨曾经让你伤痛的地方换了模样。始终都是要回到家乡的,人活着就得有根,没有根就像孤魂野鬼般游荡,就透明了,就不存在了。而我却珍惜我一直拥有着善良的小镇。
小镇有个学校,学校在小镇的那头,我住在小镇的这头。每每去读书都要经过小镇的街道。儿时的公路十分泥泞,下雨天到学校的话裤腿儿上几乎都被打湿,鞋也被湿泥覆盖。但天晴了,路面就显得平滑了。
有一段路旁种满了洋槐花,每到夏天,满树盛放,很远就能闻到花的清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约好小伙伴,然后去摘槐花,拿口袋装好,在上放学路上就装作自己是穿上婚纱的新娘,花童在后面撒花,一人虚扶着婚纱,一人在旁边学着婚礼进行曲。几个女孩子轮番扮演着新娘,好不快乐。
小镇的阿姨们看见我们撒花,就会骂我们,骂些什么不记得了,只记得听到声音便撒丫子跑,边跑还边撒花,倒是像一点儿也不怕似的。
有次跑得太急,书包掉了。害怕的看着那个拿着扫把的“魔女”捡起了我的书包,看着我说到:“小兔崽子,书包都跑掉了就压我这儿了,明儿让你爸妈来取。”看到“魔女”转身要走,不经大脑思考便跑过去死命拉着书包哀求道:“阿姨,我还有作业没写呢!”她倒也没吓唬我,径直把书包还给我了,笑着说:“怕了,下次就别扔了,你们快活了做清洁的阿姨多累啊”我点头如捣蒜,抱着书包飞快的跑了。
女孩子都天真烂漫,我们会在一颗柳树下义结金兰,每人折一根柳枝,插在地里,这就是我们结拜的证据。当初结拜的姐妹,现在天南海北,越走越远了。除了少年的那份童真与快乐,长大的我们什么也没留下。
说到家乡,可能都存在明媚的笑容里,弯起的四十五度的嘴角。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愉快的经历,但全都变成了吹嘘曾经的资本,最后大家笑作一团,怎样都是温暖的。
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吧,政府发起了一次“打狗行动”。儿时的我感觉那些城里下来的人挺野蛮的,打着打疯狗的旗号,看见在街上乱跑的狗便提棍冲上去,乱棍打死,拖走扔掉。蜿蜒的血迹杂乱的印在公路上,没人清扫,后来一场大雨冲洗了一切,太阳蒸干了路面,假装一切如常。打狗大队的人走了,但谁家的狗都不敢乱跑了,小孩子的哭声也回荡在小镇上,令人气愤也让人心疼,小镇也好久没缓过神来,很长一段时间都阴郁着,没什么生气。
不知道大家是假装忘记还是如何,小镇的人又笑起来了,只是大家的狗会拴上链子或戴上牌子,街上也少有游荡的狗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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