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是指脑神经元异常和过度超同步化放电所造成的临床现象。
其特征是突然和一过性症状,由于异常放电的神经元在大脑中的部位不同,而有多种多样的表现。
癫痫是一种脑部疾患,其特点是持续存在能产生癫痫发作的脑部持久性改变,并出现相应的神经生物学、认知、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方面的后果。
(一)治疗药物的选择
1、根据发作类型和综合征的选药原则
(1)卡马西平、丙戊酸钠、拉莫三嗪、托吡酯、苯巴比妥、左乙拉西坦、唑尼沙胺、巴喷丁、奥卡西平可用于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治疗。
(2)丙戊酸钠、托吡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可用于各种类型的全面性发作的单药治疗。
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奥卡西平可用于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的单药治疗。
(3)丙戊酸钠、拉莫三嗪、托吡酯、左乙拉西坦是广谱的AEDs,对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癫痫均有效,可作为发作分类不明确时的选择。
(4)所有的新型AEDs都可以作为部分性癫痫的添加治疗。
2、一些AEDs可使某些发作类型加重,在某些情况下应避免使用。
3、苯巴比妥是最早应用于临床AEDs,属于作用较广的AEDs,疗效确切、价格低廉、使用方便。
4、氯硝西泮目前仍较多的用于肌痉挛发作和一部分难治性癫痫的治疗,但其镇静作用比较明显,并且有耐受性和成瘾性,增减剂量均应缓慢进行。
(三)单药治疗的原则
1、目前对于癫痫的治疗强调单药治疗的原则,70%~80%的癫痫患者可以通过单药治疗控制发作,其优点在于:
(1)方案简单,依从性好
(2)药物不良反应相对较少
(3)致畸性较联合用药小
(4)方便对于疗效和不良反应的判断
(5)无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6)减轻经济负担
2、如果一种一线药物已达最大可耐受剂量仍然不能控制发作,可加用另一种一线或二线药物,至发作控制或最大可耐受剂量后逐渐减掉原有的药物,转换为单药。
3、如果两次单药治疗无效,再选第3种单药治疗获益的可能性很小,预示属于难治性癫痫的可能性较大,可以考虑合理的多药治疗。
(四)合理的多药治疗
1、所谓的合理多药联合治疗既“不增加不良反应而获得满意的发作控制”。
合用的药物种类越多,相互作用越复杂,对于不良反应的判断越困难,因此建议最多不超过三种AEDs联合使用。
2、多药治疗之前应对药物的作用机制、药代动力学特点以及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有所了解,这是合理的多药联合治疗的基础。
应避免同一作用机制、相同副作用的AEDs联合应用,以及有明显的药代动力学方面相互作用的药物联合应用。
3、多药联合治疗选药建议
(1)选择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
(2)避免有相同的不良反应、复杂的相互作用和肝药酶诱导的药物合用。
(3)如果联合治疗仍不能获得更好的疗效,建议转化为患者最能耐受的治疗,即选择疗效和不良反应之间的最佳平衡点,不必一味追求发作的完全控制,而导致患者不能耐受。
(4)抗癫痫药应长期规则用药,剂量一般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加量,直到癫痫发作被控制而又无明显的不良反应,即最佳剂量最佳疗效。
(5)给药的次数要根据该药血浆半衰期来确定。
大多数抗癫痫药剂量的使用可以分为每日给药2次和给药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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