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然界很神奇,无处不在的彰显着生存的智慧。
玫瑰花是很多人的心头好,它美丽而又神秘,曾一度是人们心中的女神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多少人觊觎着它,忍不住顺手采撷,娇弱美丽的玫瑰花,为了保护自己,只好让自己长出了刺,这刺也许杀不死你,但却让你有所忌惮。
海苔卑微,不得已被人踩在脚下,它便让自己变得滑溜,也许杀不死踩它的人,却能使他们摔倒。
蜜蜂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精神,倘若有人来犯,它必以命相搏,同归于尽。
电影《亚马逊探险》里,大号毛毛虫伪装成一条可怕的毒蛇吓退天敌,袖粉蝶拟态为有毒的绡蝶,让自己进化出了绡蝶的斑点。
丛林里同一物种少有抱团取暖,精诚合作,只有各种物种的你死我活,这是丛林法则。
弱者为了生存,只能进化自己,而越来越强。
当生存已成了选择,就别无选择,一切只能为了生存。
2
人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有的人只是长成了人的模样,内在其实是兽。
最近让群情激愤的高管高毓明性侵养女事件,就是现实版狼外婆吃小红帽的故事。
然而,人类社会终究不同于丛林。
我们人类是精诚合作共谋生存的物种,所以成为了地球的统治者。
我们固然有“丛林法则”残酷的一面,有竞争,但更多的还是合作。
所以赤裸裸的“吃”是不能被社会允许的。
这也是我们对高毓明之流嫉恶如仇的原因,
然而,愤怒之余,我们想一想:
高毓明为什么能得逞?
表面上是因为有“送养”灰色产业链的存在,及大众诟病的李星星母亲的愚昧和贪婪。
实则有更深层的原因。
高毓明能得逞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传统糟粕文化对女性的思想控制。
比如:女性贞操观。
这样的观念在古代是为了束缚女人,让女人失去选择权。
现代社会了,这种思想的毒仍然没有完全清除。
“送养”灰色链存在起源于未婚生子的女人无法被社会接受。
查阅很多相关资料,我们可以看出,送养群里大部分的“送”的是一些未婚妈妈,单身母亲,一部分代孕机构,少部分卖子牟利的多胎妈妈。
送养群里“养”的大部分是一些不育家庭、失独家庭,一部分不想自己生育家庭,少部分私生子回归,以及像高毓明之类动歪脑筋想养“童养媳”之类的男性群体。
除了少部分衍生品,这需求两方的大部分人,其实还算正常需求。
未婚妈妈生子,孩子上不了户口,社会舆论攻击,携子结婚太难,这一切的困难让她们只能选择把孩子送养出去。她们也许当时不觉得,但这一有违人伦的行为日后必然会成为一生的痛。高毓明之流的恶性新闻,每一次曝光都能让她们心头看似愈合的伤疤再次揭开,流血生疼。
非婚生子已然存在,但社会不承认其合法地位,实属无奈。
如果非婚生子合法化,那些未婚妈妈就不会做出令人痛苦的决定了。
那些不育家庭、不想自己生子家庭,就不会因为收养条件严苛而选择这条并不保险的民间收养之策了。
这么看来,解决了非婚生子的合法化问题,民间送养问题就解决了一大部分。
时代在发展,女性地位在提高,那些传统的“公序良俗”已经不再适应新的生产方式。
如果非婚生子合法化,未婚妈妈遭受的舆论谩骂也会减弱,关乎女性的“干净”“贞操”也会消失的更加彻底。
高毓明对李星星说:你如果离开了我,你就不干净了。
因为怕自己不“干净”了,很多受害女孩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最后“爱”上了罪犯,有些还匪夷所思的帮助罪犯。
文化如铐,舆论如绳,让多少如李星星一般的女孩沉默!
高毓明事件里,我们不要因为他钻了法律的空子就怀疑法律,不要因为高毓明是高知就仇视知识阶层。
法律是悬在人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是它的存在让权贵不敢随心所欲,法律之所以是法律,就在于它不可随意篡改性,必须是全社会的共识,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果坏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我们要做的是共同促进完善法律,我们对法律的态度永远都应该是敬畏,而不是诋毁。
中国女性的话语权和家庭地位在东亚已然不低,但是在发挥社会影响力方面仍有多欠缺,这表现在参与立法上。
曾经有女性代表希望国家允许冷冻卵子,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国外冻卵的高额费用。
女性对于冻卵确实有一种“用金钱买时间”的需求。女性不得不承受的生命之重:事业和生育似乎是一种零和博弈,25~35岁是奠定事业基础的关键期,而医学上这个年龄也是生育的最佳期,那么如何满足《东京女子图鉴》里绫希望的“我两个都要”的需求呢?
“冻卵”和“代孕”这种高科技手段似乎能解决女性这方面的难题。
女性腾出时间可以打拼事业,有足够的社会影响力之后,就会如今天的姚晨、章子怡等姐姐们,替受害女生发生,促进国家立法保护女性权益。
女性权益得到保障,根深蒂固根植于某些人头脑中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观念就会慢慢淡化,送养女孩的需求也就随之减少。
男女平权也许就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3
李星星不是个完美受害者,她母亲是一个很大的减分项。李星星从小为什么就被父母抛弃,丢给爷爷抚养?她为什么选择了把女儿送养出去,而留下儿子?她为什么要把几近14岁的女儿送养出去?真的就养不起了吗?凭着女性的原始本能,她难道看不到高毓明眼睛里对女儿的欲望?
李星星分明是社会上“重男轻女”观念的最终承受者。
李星星的妈妈极大概率上以为是给女儿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
她认为女人成功的唯一途径是:嫁给有钱人。
高毓明能够得逞的文化观念原因还有老一辈女人传授后辈的成功哲学:女人嫁的好才是王道。
即使这个有钱人年纪大,脾气差,对你又不好,为了钱,可以忍受。
这也是高毓明在《澎拜新闻》里拿出的手机录音里,李星星虽恨高毓明,但也承认自己是其“养成”女友的身份,有一种强烈的和其他女孩争风吃醋的味道。
女孩,出生贫苦的女孩,出生贫苦又有愚昧观念的父母的女孩,出生贫苦又有愚昧观念的父母且得不到关爱的女孩。
最后一种人类,排除了残疾或者疾病之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弱势的人。
李星星就是这类人——在无力分辨和反抗的年纪,遇到了蠢人和坏人,然后陷入了人生的漩涡之中,无法逃离。
4
弱者怎么破局?
真的只能让“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无可奈何?
必须让坏人受到惩罚!
不能沉默,不能忍受,不能假装“我很好”!
蜜蜂宁愿丢掉性命也要让蛰它的人受到惩罚,虽不能一命换一命,但也保全了自己和同类对敌人的震慑力。
李星星由于自身教育和环境的局限,她的表现肯定不够某些人想象的完美,但她两次尝试报警,已经是尽她最大努力的“蛰”坏人了。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主角原型,作家林奕含因为走不出小时候被性侵的阴影,在26岁的美好年华里自杀。
之前李星星报警无果后,也曾绝望自杀。
我绝没有冒犯的意思,也没有自傲到用上帝视角看她们,但真心觉得,为什么女生在受到伤害后不像大自然的弱者们一样反击呢?
受害者不需要杀害自己,受害者必须让加害者付出代价,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印度片《一个母亲的复仇》让人看后痛快淋漓,法律制裁不了罪恶,正义和愤怒却可以让这些人付出代价。
以恶制恶并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所提倡的,但受害者隐忍自杀绝对是我们不想看到的。
弱者对付强者的故事,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职场上食物链底端的职员被羞辱,学校里沉默瘦小的孩子受欺凌,家庭里隐忍的成员被家暴。
弱者的“刺”可以是法律知识,是假装毒蛇的小心机,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之”的气场,是不畏人言,淡看舆论的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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