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早恋,这个“小”其实也没小到什么吓人的程度,但十二三岁的恋爱对很多家长来说,应该已经是一件能够让他们炸毛的事情了。
在很多家长们的时间线上,大学毕业前的恋爱,都能加上一个“早”字。从我12岁,也就是上初一开始,“恋爱”这两个字就开始在我心里生根发芽,我也不管它早不早,反正我喜欢就是喜欢了。
到底当时的恋爱有没有被爸妈发现呢?一直心存疑惑,但也不敢大张旗鼓地问。可能当时的恋爱太小心翼翼了吧,连自己都糊里糊涂的,大人怎么还能发现呢。抱着这样的侥幸,从初中到现在,也还是谈了那么三四个男朋友。
在懵懵懂懂的时候初恋,就像是隔着一层纱帘晒太阳,不会很热,但是淡淡的光会让你痒痒的。你说不清楚到底哪里痒痒,但它就是这样在那里,一寸一寸的,让你变得躁动起来。
十七岁之前,我所感受到的所谓“爱情”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痒痒的,缓慢变化着。但到了十七岁以后,感觉一道光突然猛的透了进来,我才开始清楚地看到“爱情”的轮廓。
啊,我这样说真的是特别俗气了,但能怎么办呢,我的爱情就是这样,俗气。我总想跟你说说那一支玫瑰的事情,它不一样,它是带着罗曼蒂克香味的。
我现在21岁,我的男朋友,也就是我17岁,高三那年喜欢上的,我们在一起四年了。
十七岁的恋爱大概就是下课了在走廊偷偷瞄几眼,晚自习后一起回寝室,速度五秒每步。
第一次和他一起去吃宵夜,我们面对面坐着,他拿筷子的手一直在抖,好像面对的不是一碗面,而是舞台下坐着的观众。连偶尔的交流,也是结结巴巴的。当时我心里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孩子呢。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当时的高中条件很差,女生宿舍没有热水,想要洗热水就得提着水壶去开水房接水,开水房又很小,一到冬天,一个小屋子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人。
平时都是用冷水洗头,只有来大姨妈的时候,要到处去找热水洗。他住的是教室宿舍,和一个物理老师一起住,物理老师每天晚饭时间要回家,我就趁着这个空档去洗头。
有一次去他宿舍洗头发,洗完在他的房间晃了一圈,发现一支几乎差不多要谢的玫瑰插在一个矿泉水瓶子里。
我假装没看到走了出来,背上书包就走了。过了几天,我再来洗头的时候,他把那支玫瑰递给了我,说是五月二十号送我的礼物。
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他说他当时从家门口买了一支还未开放的玫瑰,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带到学校,在水里养了好多天,天天换水,只想着能让它新鲜一点。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玫瑰,一朵特别红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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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虽然已经异地恋了三年,但是感情还是像当初他送我玫瑰的时候,那么真切、自然、一心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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